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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诗经》的注释
关于《诗经》的注释,历朝历代汗牛充栋。
我在《如何读诗经》中谈到:“诗无定‘解’,但也决不能随意的解,因为‘诗有定解’”。这句话看起来矛盾,实际上讲得是解诗的两个方面。具体可参阅《如何读诗经》一文,在这儿不再赘述。
作为《诗经》的直接编定者,我们从孔子的一些话中我们可以约略知道孔子对于对于《诗经》的认识:“《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从中我们知道孔子看重《诗》中忠孝之礼,重视《诗》作为“道”的实用价值,但毕竟还没有局限于完全的道德教化。“《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这个思无邪,我们可以理解为不胡思乱想,但我更愿意理解为按你的本真来进行思考,不要受外界的干扰。
从汉开始的诗经注释中,都是基于传统儒家的视角,把《诗经》的内容视乎为关乎天下的道德风化,关乎国家的治乱兴衰,把《诗经》当成了道德教化的载体,他们的注释有意识的往道德教化这方面靠拢,所谓“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比如《关雎》,《诗序》曰: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 有了这种道德化的前提,注释时常常会歪曲诗歌的本意,可能一首最平常的抒发个人情感的诗也会被解出或颂或刺的政治意味来,如清人程廷祚说:“汉儒言诗,不过美、刺二端。”(《青溪集》卷二),汉以后的注释也往往遵循这样的一个窠臼,从《正义》的“疏不破注”原则可见一斑。
而从朱熹开始对《诗经》进行文本位的解读,朱熹批评《诗序》“肆为妄说”,认为“《诗序》全不可信。如何定知是美刺那人?诗人亦有意思偶然而作者。”(《朱子语类》卷八○)又云:“大率古人作诗与今人作诗一般,其间亦自有感物道情,吟咏情性,几时尽是讥刺他人?只缘序者立例,篇篇要作美刺说,将诗人意思尽穿凿坏了。”(同上)。
但朱熹对《诗经》进行文本位的解读最终又归到道学的老路上,如《周南·桃夭》,《小序》曰:“《桃夭》,后妃之所致也。不妒忌,则男女以正,婚姻以时,国无鳏民也。”《诗集传》则曰:“文王之化,自家而国,男女以正,婚姻以时,故诗人因所见以起兴,而叹其女子之贤,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小序》归美后妃,而《诗集传》则归美文王。诠释的最终意图又与汉儒殊途同归。(引自朱丽霞《从文化还原到“理学”形成》)
到清季,被称为独立思考派的姚际恒、崔述、方玉润等人提出解诗要:“涵泳篇章,寻绎文义”,要“求诗意于辞之中”,他们反对自《毛序》以来的“求诗意于辞之外”,从这点上来说是和朱熹一脉相承的,但他们反对朱熹的“淫诗”说,同时也主张“从浅说诗”,不能主观的探求道德教化的意义。这些观点,对当代的《诗经》研究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清末民初直至现在,新的学术观念层出不穷,也被用于对《诗经》的研究,但又出现另一种现象:过度的解读,比如把《汝坟》解读为一首“情欲之歌”,把“鲂鱼赬尾”解释为“性的冲动像火一样激烈”(闻一多《诗经讲义》),据说他把佛洛依德的泛性论和潜意识理论运用到了《诗经》研究上。另比如建国后,把阶级斗争的理论运用到了诗经研究上,这其实也是另一种“求诗意于辞之外”,虽然是对长期以来《诗经》解读道德教化的一种反动,但同时也是对诗意本身的另一种背离。
我还是要引用姚际恒的一段话作为我的结尾:“不穿凿,不刻画,方可说诗,......极似平浅,其味反觉深长。请思之!”(《诗经通论》卷二)
方白 2011年1月8日 于清丰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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