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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cocowhite

[英语] 无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15 23:48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的帖子

此文章由 cocowhit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cowhit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lick,-------
除了forevermary,没有哪个给点建议性意见;其实该做的我都做了,没有指望谁来专业一下。自己也有主意这个该怎么办。写出来给大家讨论,还指望挣点分呢。你没有看见我打字一大篇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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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123 + 1 哈哈,果然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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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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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6 18: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h12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h12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ocowhite 于 2010-10-16 00:48 发表
click,-------
除了forevermary,没有哪个给点建议性意见;其实该做的我都做了,没有指望谁来专业一下。自己也有主意这个该怎么办。写出来给大家讨论,还指望挣点分呢。你没有看见我打字一大篇吗?哈哈 ...


鄙视你!你太刻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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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hroom + 2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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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7 16: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eilianh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eilianh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即使是承认了只有forevermary给了你建设性意见,也没见你给他加分,
其他网友虽然没出到实际的力帮到你,但好歹也是关心你的CASE,希望你可以圆满解决。
LZ却还说这样的话来,确实如LS说的:太刻薄了。

发表于 2010-10-17 21: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ECE090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ECE090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笔钱肯定是要付的,就算是告到Fair trading或者LAW SOCIETY这样的地方,第一,你也没有确实的证据说人家没有告知你律师费,毕竟你们和律师有见面谈话,也有电话往来,口头上的agreement也是有效的,你要怎样证明你没有被告知费用呢?
找律师一定要给钱这是常识,就算你自己不问价钱,只要律师接了你的case, 你就被默认了原意支付律师费,除非人家是那种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所以无论告到哪里,没有事先问清楚价钱就找律师,这个责任只能自己付

但这个律师只发一封statement给你,证明了这件事情还有得商量,毕竟不是正式的invoice,反正都是觉得贵,那就干脆打电话过去划价好了,都有的谈的,更何况是亲戚。但如果直接去告人家,一定告不赢的,最多是打个折,和直接去找律师谈的结果差不多

话不中听,lz可以忽略不计

发表于 2010-10-17 21:37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4# 的帖子

此文章由 cdfe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dfe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应该由律师方举证,说明告知了律师费的,谁主张,谁举证嘛

发表于 2010-10-17 21: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乱码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乱码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感觉哪个律师行应该charge你 double,我都不觉得多,你的人品很有问题,要不就是太得意忘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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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7 22: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oco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oco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以后做律师的,都得挂个牌子,免得张口一问,您是做嘛的?开始收费。

发表于 2010-10-17 22: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eiBei11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eiBei11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1800是真的有點多
而且之前你諮詢的時候他也沒提及怎麼算
至少也要先告訴你啊!
(monkey1)
你一開始有沒有問他他charge多少

[ 本帖最后由 BeiBei111 于 2010-10-17 23:20 编辑 ]

发表于 2010-10-17 22: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雪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雪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峰回路转,无语。。。

原帖由 cocowhite 于 2010-10-16 00:4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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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forevermary,没有哪个给点建议性意见;其实该做的我都做了,没有指望谁来专业一下。自己也有主意这个该怎么办。写出来给大家讨论,还指望挣点分呢。你没有看见我打字一大篇吗?哈哈 ...

发表于 2010-10-17 22: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ouble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ouble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来楼主消遣大家来了。。。

可以后谁还会给你建议呢?

发表于 2010-10-18 07: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perblu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perblu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ocowhite 于 2010-10-16 00:4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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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forevermary,没有哪个给点建议性意见;其实该做的我都做了,没有指望谁来专业一下。自己也有主意这个该怎么办。写出来给大家讨论,还指望挣点分呢。你没有看见我打字一大篇吗?哈哈 ...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你这个马甲估计从此废了,换个名字注册吧。

枉费我足友给你那么多建议,说话多不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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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08: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aker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aker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是个很有教育意义的帖子!

发表于 2010-10-18 08: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M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M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前面说的发感谢信给律师,都要收钱,心也太黑了,还有没有人情味,做律师的还有没有朋友啊!

发表于 2010-10-18 08: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swmarsfiel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swmarsfiel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ocowhite 于 2010-10-16 00:4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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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forevermary,没有哪个给点建议性意见;其实该做的我都做了,没有指望谁来专业一下。自己也有主意这个该怎么办。写出来给大家讨论,还指望挣点分呢。你没有看见我打字一大篇吗?哈哈 ...

强烈鄙视你这种行为,你在愚弄足迹网友,你人品有问题,怪不得来了这样一个账单。鉴定完毕。

发表于 2010-10-18 08: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qiny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qiny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就认栽付钱吧·!

发表于 2010-10-18 08: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iuw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iuw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世事难料啊。
很多自以为有理的事最后还是会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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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09: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野猪林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野猪林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是啊,即使大家没有给出建设性意见,可是大家都纷纷表示了同情,帮助顶贴了嘛。专业知识也不是人人都有的,这样的话太伤筒子们纯洁的心灵了。

发表于 2010-10-18 09: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xmplu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xmplu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来好心被楼主消遣了,匿了匿了

发表于 2010-10-18 19: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cowhit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cowhit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来是个讨论帖。不是咨询帖。我已经说了,大家要曲解我的意思,我没有办法,forevermary 给了很专业的意见,支持了我自己的想法,我也有加分,也在几天前单独写了短消息表示感谢;其他很多筒子的意见,再我看来不可取,但是我也没有反对,各人有各人的看法,所以click 童鞋叫我一个个给加分,我是觉得我自己不认为对的,加什么分呢。因为我本身了解了很多相关的法规,没有签cost agreement,就无所谓收款,我也在第一页里贴了自己草拟的回复律师及law society NSW 的邮件否则就如forevermary所说,是不透明收费。Law society 在上个月底已经回复我,律师的做法是不对的。

所以说我什么RP有问题的,从头到尾看一遍,我哪里得罪大爷您了。

否则大家就散了吧。讨论帖,留给以后需要的筒子看看,我不参与讨论了。
至少我觉得,这个帖子还是有点积极意义的,大家知道了如果对律师的收费不认同,可以找谁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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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123 + 2 别理他们,这里就我理解你。不跟他们玩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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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9: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h12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h12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哈哈,楼主这样的,我喜欢!有个性!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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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white + 1 把你说我刻薄加那一分还给你,谢谢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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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9: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emo25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emo25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奇八卦一下,LZ是射手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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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22: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orevermar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orevermar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h123 于 2010-10-18 20:01 发表
哈哈,楼主这样的,我喜欢!有个性!支持支持!



嘿嘿嘿
你就到处蹦跶吧~~~
我去税务那边转转去....

发表于 2010-10-19 10: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emo25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emo25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emo258 于 2010-10-18 20:44 发表
好奇八卦一下,LZ是射手座吗?


:si82 猜错了

发表于 2010-10-19 10: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红樱桃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红樱桃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长知识了

发表于 2010-10-19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indcaiyzh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indcaiyzh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奇怪的帖子。

发表于 2010-10-19 14:31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他们可能是看到你老公合同价钱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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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趁机赚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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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21: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ydney200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ydney200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原来我已经赚了这么多钱了!我哥哥是律师,每次老公有问题就找他,比如像LZ的工作CONTRACT,写RESUME啦,等等等等,看来没有个3、5几千下不了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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