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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floraz

[其他类别] [ZT] 我国或规定食用猫肉狗肉罚款五千拘留15天(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16 10: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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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dfei 于 2010-7-16 00:19 发表
恩,宠物狗是最好不要吃的。但有些狗也很讨厌啊,小时候还经常被狗追,长大后去广东那边吃过几次狗肉,报仇了!


狗能问出来您是不是对狗有过杀戮或者吃过他们的同类。所以,这位同学小心点,在马路上见到大狗咬躲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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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11: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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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ealfenglin 于 2010-7-16 09:20 发表


狗能问出来您是不是对狗有过杀戮或者吃过他们的同类。所以,这位同学小心点,在马路上见到大狗咬躲远点。


曾经吃过狗肉都能闻的出来,你说的这是二郎神的哮天犬吧……

发表于 2010-7-16 11: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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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不能吃了,那些做狗肉的餐馆该改行了。

发表于 2010-7-16 13: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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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urich 于 2010-7-16 10:28 发表


曾经吃过狗肉都能闻的出来,你说的这是二郎神的哮天犬吧……


小心一些总是没坏处不是? 之前那位没吃狗肉之前都不招人家待见了, 吃过了之后情况更加很难有所好转吧?

[ 本帖最后由 想家的孩子 于 2010-7-16 12:28 编辑 ]

发表于 2010-7-16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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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最后能通过不.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7-16 16: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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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otatoChips 于 2010-7-15 15:28 发表
我看了,就是不能明白宠物性动物为什么要比食用性动物更多受到保护,都是一条生命,谁也不比谁高尚,不能因为离你亲近的就特殊对待,楼主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不太明白谁定义的精华谁定义的糟粕?西方社会吗?我 ...

不知道这位tx的意见是否是“法律应该禁止所有食肉行为,不杀生,尊重所有生命”呢?如果是这个意思,我想这个法律提案起码也是一个进步吧,让一部分动物先受到保护。

就“都是一条生命,谁也不比谁高尚”来说,这位tx是否认为人类同样作为大自然生物界的一个种群也应该和其他动物一样对待呢?
可是感觉这位tx已经就把人和其他动物划分在不同等级了,那所谓的绝对平等的前提应该也就不存在了。

之所以有这种“宠物”“经济动物”“野生动物”等种类的划分,应该是有一定的原因吧,这个要靠专家来解释了。

我个人的观点前面已经表达了,任何事都不是绝对。
平等自由都是相对的,对人也好,动物也好,这方面的争论是个没有结果的。认同也好不认同也好,是客观存在的。
引用Bill Gates的一句话“Life is not fair, get used to it。”

我想这里大家都不用走极端,既不用过度兴奋,也不用过度消极。
无论如何,我个人认为这个法案的提出是一个进步。

[ 本帖最后由 floraz 于 2010-7-16 15: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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