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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ntshudigung 于 2019-12-6 13:21 编辑
问题有些复杂,我尽量简单扼要讲下。 前一段时间我们租的公寓的其中一个房间里发现了bed bugs,不算严重,我们中介刚开始还不太在意,后来越来越push,最后下了驱逐通知。房东在11月4日昨天给我发了一个notice of termination Form 2b frustrated agreement to the tenant,并向SACAT (南澳的仲裁机构)申请了紧急听证会,要求在3天内搬家清空。介于中介和building manager的压力,和我们的现实情况,我们很困难的在三天内搬了家,家具东西都储存在其他的地方,现在还住在朋友家里,而且那个时候和中介也协商了只扣除虫的费用大概900刀,不会再有其他除虫的费用。
但最后要退还bond金的时候,房东又多了一笔洗窗帘的费用,原因是还是为了除虫,也大概900多刀。我们肯定不能同意,中介已经又申请了tribunal的hearing。
我们也打定主意去tribunal,现在想问的是去tribunal时有关证据和claim的准备,
我们主要的争论点是
1,虫害是从何而已的,虽然我们已经在这个公寓住了2年多,虫害是最近的,但是这个虫害真的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我们有证据间接表面不是我们引起的,但是双方都不会有有利证据表明这个虫害是从何引起的,所以我们同意对半分除虫的费用,不同意我们全出
2, 洗窗帘的费用是否应该,和是否费用过高了。房东承诺不用洗窗帘,最后还是没和我们沟通下就洗了,费用要我们全出,但这个洗窗帘的费用已经够买个新的了!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和他们要需要洗窗帘的证据也不答复。
最后我们同时有投资房也是房东,所以也可以理解双方的感受吧,但第一次碰到这种事,焦头烂额,请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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