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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我去年250元买了一个无线路由器,用作家里网络。到6月30日财年末一共用了230天,比方说,50%是用作工作无关的上网,30%用作与我在家工作相关的上网,20%用作与我太太在家工作相关的上网。那么报税时候工作相关的抵扣,是不是可以按照The diminishing value method如下计算:
这是我在ATO网站上查到的公式,base value × (days held ÷ 365) × (200% ÷ asset's effective life),base value 就是$250,days held就是230天,路由器的effective life我设为3年,不知道是否正确?
我的工作相关抵扣:
250 x 30% x (230 ÷ 365) x (200% ÷ 3)
我太太的工作相关抵扣
250 x 20% x (230 ÷ 365) x (200% ÷ 3)
另外,home office相关的heating, cooling, lighting and furniture depreciation,我就按照45cents的方法简单计算,也就是在家工作合计小时数 x $0.45,这样是否可以?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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