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酱酱相传之万无一失李锦记叉烧酱~一种酱料,两个步骤,三个钟头完成的傻瓜版叉烧 (2011-6-5) 胡须康 · 上古秘方,绝世好肉(减肥人士请绕行) (2009-4-13) 克赛前来拜访
· 在雨中------写在今天 (2012-10-7) 明河素月 · 2025 重游塔斯马尼亚(轻徒步游) (2025-4-29) jinluo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harbridge

[地方特色] 东京美食之新桥鸡繁 [复制链接]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6-10-3 22: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arbridg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arbridg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joaquin 发表于 2016-10-3 21:25

这张图我看了不下5遍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6-10-3 22: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engliu123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engliu123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真不错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6-10-3 22: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oaqu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oaqu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arbridge 发表于 2016-10-3 21:29
这张图我看了不下5遍

超好吃的。
这次想再去,但是有点排不下……
A man who has not been in Italy, is always conscious of an inferiority, from his not having seen what it is expected a man should see

发表于 2016-10-3 22: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sier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sier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著太美味了!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6-10-4 10: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arbridg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arbridg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yann 发表于 2016-10-3 18:06
请问LZ,需要提前网上定位吗?是不是很难定位?可否给个链接?


所有信息在公司里,今天找到了,看看是否有用?

鶏繁総本店
所在地:東京都港区新橋 2-9-17
電話番号: 03-3508-9532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5 收起 理由
yann + 5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10-4 10: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enn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nn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了版主的这几个日本美食帖,去日本的心真是蠢蠢欲动呀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6-10-4 10: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nyany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nyany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那个鸡胸肉简直太棒了,码了

发表于 2016-10-4 12: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an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an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arbridge 发表于 2016-10-4 10:33
所有信息在公司里,今天找到了,看看是否有用?

鶏繁総本店

太感谢啦!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6-10-4 12: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arbridg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arbridg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yann 发表于 2016-10-4 12:26
太感谢啦!

你一激动点了举报按钮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4 收起 理由
yann + 4 实在是不好意思,浮云都献上赔罪了,哈哈!.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10-4 17:2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樱桃芝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樱桃芝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种帖子是要人命的呀

发表于 2016-10-4 18: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oodrea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oodrea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