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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收到海外汇款的朋友不要怕,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15 09: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illw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illw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Hillwang 于 2013-10-29 08:51 编辑


澳大利亚税务局( ATO )目前开展了针对海外转入资金清查的活动,有些收到海外汇款的朋友心里有些不安了。其实不要怕,只要提前准备,基本上没事。

所谓海外收入包括海外业务收入,就业收入,养老金,年金收入,银行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资本收益以及个人劳务所得。

ATO定义的海外收入如下:

•任何海外收入,包括产生的,衍生的或直接收到的澳大利亚以外来源的收入
•周期性收到的来源于澳大利亚以外的货币捐赠
•周期性收到的来源于澳大利亚以外的除货币以外其他形式的捐赠
•收到以上利益既没有被包含在你的应税收入当中,也没有在附带福利费(fringe benefit.)当中。

你需要在你的报税表中显示以下海外收入:
•周期性收到海外亲戚赠予的货币或其他形式利益
•来自海外的商业活动和投资收入,即使是在澳大利亚已无需纳税的
•如果你是临居,海外来源的收入
•获得免税的海外就业收入

看完这些定义,你应该心里松了一大半。重点词是:周期性,收入。

下面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你只有28天的时间回复ATO关于资金来源和性质的质询。如果你没有在28天内作出回复,税务局有权修改你的个人收入,从而影响应交税款,产生税务欠款,滞纳金,罚息等等。所以很重要。

如果你搬家或出外旅行,一定注意保持和ATO畅通的信息渠道,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但是28天还是很短,所以你应该提前做好准备。具体建议如下(仅供参考):
1,        避免周期性汇款,(这个很简单)
2,        必要时准备一份中英文父母赠予的协议,比如支持买房等等,双方签字,因为是你父母的收入,且是已税收入,理论上讲ATO不可再双重征税
3,        准备一份中英文父母向借款买房协议,网上找个范本,比如借款期15年,无息或低息,可延期等等,双方签字,告诉税局这是借款,还要还
4,        父母收入证明,告诉ATO收入来源且已税
5,        Private ruling,不建议,万不得已,亡羊补牢的方法,而且还是要提供各种证明材料


原理:
税局其实只是关心你的应税收入,如果在税法上你是澳洲居民,那你就要申报全球收入。中国产生的收入也不例外,理论上讲,如果两国之间有双边协议,那么在澳支付的多余税款可以在中国退回,反之亦然,视乎两国相应的税率高低而定。但是中国的国情是钱进了税局就万难吐出来了。只是ATO不知道。


税务知识也没那么神秘,每天多了解一点,ATO就钻不了你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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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09: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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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了。

链接有问题。。。

发表于 2013-10-15 09: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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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 useful, mark, thanks. +3

发表于 2013-10-15 09: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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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bb2008 发表于 2013-10-15 09:05
受教了。

链接有问题。。。

改好了,多谢!

发表于 2013-10-15 09: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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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如果还其他有好的方法,放上来一起对付税局。

发表于 2013-10-15 09: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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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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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09: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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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份中英文父母赠予的协议
3, 准备一份中英文父母向借款买房协议
求模版  先加分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3-10-15 09: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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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发表于 2013-10-15 09: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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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_sylvia 发表于 2013-10-15 09:05
very useful, mark, thanks. +3

能不能给投一票啊?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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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09: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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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清咖一杯 于 2014-10-27 22:34 编辑

delete

发表于 2013-10-15 09: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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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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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09: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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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咖一杯 发表于 2013-10-15 09:19
我是新移民,去年陆陆续续从中国转了一些钱过来买车买房,是我过去在中国的存款。
上个月回国卖了一套房, ...

private rulling麻烦的很,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private ruling 也要讲理,你产生的收入就要纳税,不在理上啊。建议:按ATO逻辑,你只需证明钱是在你成为澳洲税务公民以前赚的且已税。evidence 就用在国内以前年度收入证明即可。关于卖房,有点麻烦,不知道具体情况,假设是你成为澳洲税务公民以后,那理论上讲,需要申报,你只能从父母赠款或借款角度考虑了。好在中国和澳洲税局目前还不联网,基本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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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09: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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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发表于 2013-10-15 09: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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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咖一杯 发表于 2013-10-15 09:19
我是新移民,去年陆陆续续从中国转了一些钱过来买车买房,是我过去在中国的存款。
上个月回国卖了一套房, ...

父母给的钱,因为是赠与,所以不用交税。
自己挣得钱,不交税则需要其它根据。

我的理解是应该利用,在LZ变成澳洲税务居民前的海外收入,是不需要在澳洲交个人所得税的这一点。

1.  以前存的钱: 给出银行交易证明,说明不是变成澳洲税务居民后的收入。 (最好先准备好,不要等查的时候来不及)
2.  买房子的钱: 卖房本身就没有个人所得税,所以就算是在变澳洲居民后卖的,也没有问题。 准备相应交易记录的公证件做证据。

只是我非专业人士的看法,还请大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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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发表于 2013-10-15 09: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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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09: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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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非常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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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09: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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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S,暂时没收到ATO的来信

发表于 2013-10-15 09: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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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10: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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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wang 发表于 2013-10-15 10:29
private rulling麻烦的很,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private ruling 也要讲理,你产生的收入就要纳税,不在理 ...

请问lz,如果父母也是澳洲PR的情况呢?是这样,父母即将退休,办理了父母移民,退休后应该会把国内的房子卖掉,寄钱过来买房什么的,这种情况下ATO会找麻烦吗?

发表于 2013-10-15 10: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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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wang 发表于 2013-10-15 10:29
private rulling麻烦的很,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private ruling 也要讲理,你产生的收入就要纳税,不在理 ...

移民澳洲之后这些资产除了一点可怜的利息并没有产生收入,虽然知道可以以父母名义赠与,可因为数额较大,还是担心用这个名义将来会有麻烦。
而且我是完全真实的,这些钱都是在移民前挣的,我真是宁愿去讲真话而不是炮制个父母赠与,就怕说实话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哎。

发表于 2013-10-15 10: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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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物以游心 发表于 2013-10-15 10:34
父母给的钱,因为是赠与,所以不用交税。
自己挣得钱,不交税则需要其它根据。

谢谢,我也是这么想的。

一方面以前存的钱,准备证据起来也是蛮麻烦的,因为我当时有一部分是存的基金,一部分股票,在存款账上显示是credit;
至于卖房的收入,我自己打电话去ATO问,他们的答复如果是以前的房产,成为澳洲税务居民之后增值的部分要交税,问题是这怎么计算那?我房子买了10年了,我来澳洲才一年。
有没有这方面的税务会计可以帮我应付ATO并且准备这些材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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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10: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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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rabit 发表于 2013-10-15 10:09
请问lz,如果父母也是澳洲PR的情况呢?是这样,父母即将退休,办理了父母移民,退休后应该会把国内的房子 ...

我决定那就跟自己的钱打过来一样,需要证明这些钱是变成澳洲税务居民前赚的。
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发表于 2013-10-15 10: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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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物以游心 发表于 2013-10-15 10:34
父母给的钱,因为是赠与,所以不用交税。
自己挣得钱,不交税则需要其它根据。

卖了房子的Capital Gain要交税吗?这时候已经是税务居民了?
If speech is silver, then silence is golden

发表于 2013-10-15 10: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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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咖一杯 发表于 2013-10-15 10:32
移民澳洲之后这些资产除了一点可怜的利息并没有产生收入,虽然知道可以以父母名义赠与,可因为数额较大, ...

“而且我是完全真实的,这些钱都是在移民前挣的,我真是宁愿去讲真话而不是炮制个父母赠与,就怕说实话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哎。”

我非常同意,你可能需要再编100个谎言来掩盖这个谎言,最后还可能盖不住,还不如说实话。

如果你说是父母赠与的,就需要时从父母的银行帐号里打出来,而且ATO可能会要父母银行帐号的记录,和父母收入证明,
这样如果是你刚打给他们的钱,数额还比较大,不就正好被抓住了吗?

我觉得还是说是自己的前,把银行帐号交易记录准备好。
虽然你不容易找到收入来源证明,但是钱进账的时间,总是能说明问题的。

当然能准备多一些收入证明,总是好的。 比如工资单,个税单,股票交易记录,做生意的税单等等。
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发表于 2013-10-15 10: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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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yu 发表于 2013-10-15 10:48
卖了房子的Capital Gain要交税吗?这时候已经是税务居民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 答案是:

If you’re an Australian resident, CGT applies to your assets anywhere in the world.

http://www.ato.gov.au/General/Capital-gains-tax/

我的理解是: 成为澳大利亚税务居民后,卖掉国外的房产,是需要交CGT的。
(强烈要求专业人士上来确认) -- LZ呢!? 那谁Humphrey呢?? 其它税务大牛呢?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是刚来澳洲,你可以说那房子是你自己的自住房,所以应该是可以不交CGT的?
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发表于 2013-10-15 11: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iuniu_12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iuniu_12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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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11: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笨猫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笨猫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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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11: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ubb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ubb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good, thx a lot

发表于 2013-10-15 11: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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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物以游心 发表于 2013-10-15 10:58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 答案是:

If you’re an Australian resident, CGT applies to your assets anywh ...

您说的对。理论上讲是这样的。按照ATO的逻辑,国内自住房出售很有可能划为免CGT资产。根据ATO“自住房6年的规定" 推断,如国内有房,来澳租房的,那你全球就只有一套自住房,出售时不涉税。如果你来澳买房,那按照"ATO半年的规定" 推断,半年之内可同时拥有2套自住房,那么超过半年以后国内的房子就变成投资房,涉税。具体案例没碰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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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11: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sm77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sm77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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