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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库克风飞扬

[行情讨论] 关于新洲PR要交的Surcharge land tax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9 16: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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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6:43
那问题又来了,为啥不直接说自住房豁免,这多简单,搞什么连续200天?这又如何证明?你这occupy, 怎么证 ...

水电煤都能证明啊,给你定200天自有它的道理, 就是不让你通过频繁买卖自住房来避税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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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9 16:1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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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vipchensy 于 2019-12-9 17:16 编辑
逆鳞龍 发表于 2019-12-9 15:53
能解释下即然都满足200天非外籍人士定义为什么又强调下PR的主要居住地豁免条件?另外投资房呢?如果仅仅 ...


你的理解不准确。关于定义foreign person应该看第十条。

https://www.revenue.nsw.gov.au/help-centre/resources-library/g009

An individual (who is not an Australian citizen - see paragraph 7) is taken to be ordinarily resident in Australia at a particular time if:

the person has actually been in Australia during 200 or more days of the preceding 12 month per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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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9 16: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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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逆鳞龍 于 2019-12-9 17:27 编辑
vipchensy 发表于 2019-12-9 17:13
你的理解不准确。关于定义foreign person应该看第十条。

https://www.revenue.nsw.gov.au/help-centre/r ...


我已经在上面问到相关了,这里面还产生一个冲突,而且豁免条件变得更为严苛了,反倒是达到豁免条件其实整个资产都无需支付Surcharge了,很奇特。

发表于 2019-12-9 16: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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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放松了,不是收紧了。之前是pr只要没住满200天,自住投资都要交,现在是投资交,自住房一定条件下面就不用交了(没出租)。

发表于 2019-12-9 16:2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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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7:07
那投资房也是拥有,当然是要住

我们讨论的是自住房。投资房没在豁免条件。

发表于 2019-12-9 16: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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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_wen 发表于 2019-12-9 17:19
原来是放松了,不是收紧了。之前是pr只要没住满200天,自住投资都要交,现在是投资交,自住房一定条件下面 ...

是放松了。原来对自住房收surcharge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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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9 16: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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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克风飞扬 发表于 2019-12-9 12:20
我的理解是,PR当然是外国人,只是以前累计住满200天,不管自住房还是投资房,都豁免了这个税,而现在, ...

你的理解是错的。在landtax这个问题上,外国人的定义很清楚,pr住满200天就不是外国人。

发表于 2019-12-9 16: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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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zhen263 发表于 2019-12-9 17:29
是放松了。原来对自住房收surcharge不合理

我说呢,政府真是穷疯了,这样合理多了

发表于 2019-12-9 16:3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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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angzhen263 于 2019-12-9 17:37 编辑
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7:30
我是说你在混淆拥有和住的概念,如何证明自住容易,如何证明每年自住连续200天是个新课题,而且还是在每 ...


其实挺清楚的。州政府没有要求连续居住。州政府对自住房的条件是至少要连续用有200天(对pr没有在澳洲住满200天的人)。拥有是自住房买房和卖房的时间。

发表于 2019-12-9 16:4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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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7:39
每年在澳都不够200天,如何做到每年自住还能连续200天,这是考验大家的智商嘛,州税局完全可以不同意你的 ...

你怎么还在纠结自住。政府只是要求 自住房(不是自住,不是投资房)连续拥有权200天。

发表于 2019-12-9 16:4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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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6:12
那可否解释一下PR如果在澳累计都不够200天,如何做到每年自住连续200天的?这是在考验州税局的智商啊 ...

Occupy 不是人住在里面的意思。比如197天住在里面,3天去海外旅游,你还是occupy你的房子2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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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9 16: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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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很多人开始被收了。。身边好几个了。。但这种拿了pr人就不见了。。房子直接空置的。。这类不被针对谁会被针对呢?

发表于 2019-12-9 16:5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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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7:14
电煤只能证明自住或Airbnb,如何证明每年连续自住200天,是个新话题,解释权在州税局。 ...

你能理解Occupy啥意思不?贷款分owner occupied 和investment 这里一个道理

发表于 2019-12-9 16: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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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7:53
所以政策只要写自住豁免就是了,为啥有个连续200天occupy才能豁免,如何证明?这里州税局可以做很多文章 ...

出差 旅行 差几天 才能到200天的 都是合理解释 长期不在的 回国定居的 没有办法了

发表于 2019-12-9 17:0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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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7:53
所以政策只要写自住豁免就是了,为啥有个连续200天occupy才能豁免,如何证明?这里州税局可以做很多文章 ...

简单一点说吧。就是你1月份买了自住房,然后你回国了。以前的政策是pr没在澳洲200天,自住房要交surcharge。现在的新政策是不用交了,因为你从1月到12月拥有自住房超过200天。

发表于 2019-12-9 17:0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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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7:59
注意前提,人每年在澳都不够200天,如何还能每年连续200天occupy一个自住房,从而豁免? ...

为什么不能?我全世界就这一个房子,我一出镜就成homeless了?换个角度,这个房子总有一个人occupy吧?我不occupy谁occupy?随便都让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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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9 17:0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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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逆鳞龍 于 2019-12-9 20:19 编辑
J.Y. 发表于 2019-12-9 17:54
出差 旅行 差几天 才能到200天的 都是合理解释 长期不在的 回国定居的 没有办法了 ...


如果只是强调名下那就没有必要强调连续性,Continuous Period。另外如果一个自然年内一个人因为买卖新旧自住房而前后各自乃至总共达不到200天要交两份Land Tax Surcharge就更不合理了,这也就是你解释在名下唯一会被收取土地附加费的时候了,而长期不在澳洲则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发表于 2019-12-9 17: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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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Y. 于 2019-12-9 18:36 编辑
逆鳞龍 发表于 2019-12-9 18:03
如果只是强调名下那就没有必要强调连续性,Continuous Period。另外如果一个自然年内一个人因为买卖新旧 ...


我觉得是州政府不想去算那些有多套房的,少了很多可操作的空间,如果只规定自住房,自住房升级,自住投资之间互换,都有很多可操作空间

发表于 2019-12-9 17:1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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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8:02
你又说成拥有了,是occupy。另外注意是每年,除非两个的每年定义不一样。 ...

唉。occupy就是拥有啊。意思是你买房了,继承了,活或被赠予了,等等。该房产在你名下。并且你作为自住房。

发表于 2019-12-9 17:1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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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8:10
你出境了,州税局当然认为你出境期间没有occupy这套自住房, 所以才说州税局才有解释权。这个豁免条件诡异 ...

occupy不是你一定要住在里面。

发表于 2019-12-9 17:1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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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7:59
注意前提,人每年在澳都不够200天,如何还能每年连续200天occupy一个自住房,从而豁免?所以我一直强调这 ...

我全世界就澳洲一个自住房,在qantas工作,在澳洲交税。由于工作关系300天在全世界到处飞,只在家住56天,你让我付2%surcharge? 我们美国人比较彪悍,你信不信我拿我的ak 47崩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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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9 17:1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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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8:10
你出境了,州税局当然认为你出境期间没有occupy这套自住房, 所以才说州税局才有解释权。这个豁免条件诡异 ...

怎么我出镜了就不occupy这房了?我出镜旅个游,这房成无主人了?

发表于 2019-12-9 17:2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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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8:20
Occupy当然不是拥有,租客也可以Occupy你的投资房。

好吧。我换一中文词。occupy是占用。租客占用的话就要交land tax和land tax surcharge了。

发表于 2019-12-9 17:2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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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8:17
不用和我吵,你该去问州税局。否则直接自住房豁免好了,为啥要连续200天occupy的自住房才豁免,问题复杂 ...

这不是复杂化 这是简单化 不然你想让州政府累死啊要是有多套房的

发表于 2019-12-9 17:2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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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么多要是还不理解,帮不了你们了。

发表于 2019-12-9 17: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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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8:27
还是那句话,豁免条件是非常诡异的,真要简单化就自住房豁免,问题是什么叫每年连续200天occupy才豁免, ...

不行 直接自住房豁免太宽泛了,我自住一天也能免?这多了太多可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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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9 17:3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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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8:27
还是那句话,豁免条件是非常诡异的,真要简单化就自住房豁免,问题是什么叫每年连续200天occupy才豁免, ...

以前的首次置业也是类似规定,连续occupy 200天 才可以申请

发表于 2019-12-9 17: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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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o 发表于 2019-12-9 18:40
做airbnb照样有煤电账单,要操作咋样都能操作


是的 听说首次置业这样操作的都成功了 都算Occupy

发表于 2019-12-9 18:2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emin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emin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既然大家这么纠结在境内200天和occupy200天的问题,那不如把条件换成:

我PR
我在nsw的Sydney只有1套房,自住,水电气康嫂什么账单都有
我因故在Vic的朋友家长期居住,1年住300天

这样pr那个200天条件满足了,现在可以专心讨论什么是“occupy 200天”了不?

发表于 2019-12-9 18: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angzhen26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angzhen26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认为这里的误解是法律上的occupy和实际上的occupy的区别。比如occupied by tenant,但是租客出国旅游这段时间怎么算呢。法律上肯定还是occup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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