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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shy 于 2013-7-30 15:27 编辑
牛虻,虻的俗称,为中形到大形的虫类,强壮而有软毛,好血性,雌虫有强度螯刺能力。表面只是一只小小的飞虻,但可以吸食相对庞大不止千倍万倍的牛的血,其杀伤力可见一斑。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伏尼契的《牛虻》,自己看过多少遍已经记不清了,往回推算下,应该是在初三的时候第一次看这本书,那年暑假,把家里的书柜都翻了遍,能读的都读了。虽然当时可能还看不太明白,但印象却很深刻。尤其是封面设计,说不出的喜欢。一张巨大的刀疤脸几乎占满了整页纸,乍看就是个有故事的人,吸引着你做那个愿意听故事的人。打动你的,是那个白面书生的亚瑟,还是那个富家子弟的亚瑟?是那个笔锋犀利的牛虻,还是那个逃不开亲情的牛虻?当你翻开书,细细地品,才知道真正的牛虻是什么样的。
封面整个背景漆黑一片,远处仿佛还有云海翻滚,就好像是那个时代,变革前的不见天日,黎明前的漫漫黑暗,还有那13年的苦痛蜕变。大帽沿是南美洲的特色,牛虻蜕变所处环境的一个代表;络腮胡给人成熟稳重,历经世事的沧桑感;刀疤是疼痛也是男人的勋章;而最点睛的当然是眼神,冷酷仇恨下也有挣扎。牛虻的半张脸和“牛虻”两个字,在暗黑背景下显得格外清楚和闪亮,就好像是希望。
其实封面只能说呈现了一个牛虻想呈现给所有人的“牛虻”的形象,强者,英雄人物。而即使在历经了13年蜕变后,牛虻的内心在面对意大利红衣主教时,并没有真正的成长起来,还是那个渴望父亲的少年。这也是人性脆弱的真实写照,反而给我更有血有肉的感觉。说他恋父也好,幼稚也好,这两个人的对手戏还是蛮好看的。虽然结局可能让人觉得惋惜,但只要是牛虻自己内心最想要的,他自己觉得自由就好。
就像他最后信里写的: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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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评分
虞宅与美丽 在2013-7-30 19:34
+80分 并说谢谢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