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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被香港同事发电邮侮辱人格可否上法庭讨回公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28 19: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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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胞,

我的一位好朋友在工作上与香港同事有矛盾, 被香港同事发电子邮件侮辱人格, 不知可否上法庭讨回公道:
香港人的电邮很长, 以下是我挑的重点的原话:

I would say  "Fxxk off " ....... It is fxxking ridicules ........If you are not happy with me, then quit the job, and don't just barking like a dog. ..........

以上是那个香港人用公司的电邮信箱发给我那位朋友的。 我想了解要告他什么罪状, 胜诉的几率是多少, 道歉信是一定要的, 另外可以让他赔多少精神损失而给他一个教训。

我不知道如何帮助这位朋友, 但有些香港人确实对自己的同胞很恶劣, 所以我想帮他讨回公道。 在线等, 谢谢各位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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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19: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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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

发表于 2012-4-28 19:1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iedong 2#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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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意思? 谢谢

发表于 2012-4-28 19: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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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

发表于 2012-4-28 19:2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Pipiv 4#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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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HR, 而且那个香港人的岗位重要, 所以就算是去了老板那里估计也就轻描淡写说句sorry 。 我朋友想争口气去法院, 就算律师费比赔偿金多也不要紧。 谢谢

发表于 2012-4-28 19: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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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人事告他bully,污辱同事

人事不管的话,去法院告公司,任凭原告被bully,被人参公鸡 行为发生不管,造成原告depression,身心造成很大伤害,要求赔偿两千万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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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19: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gudbo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gudbo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人是在找死,无论是任何理由,这种内容的邮件完全可以让对方丢掉工作,支付一笔赔偿,关键是你需要一个给力的律师帮你. 如果你真要给对方一个教训,应该马上寻求律师的帮助,让对方指导你一步一步的进行.

发表于 2012-4-28 19: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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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找那些专门打赔偿官司的律师,看看他们怎么说。

关键还是看你公司有没有钱,那些小小的公司根本不怕告

发表于 2012-4-28 19: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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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的朋友看来要发一笔了, 赶紧把邮件保存起来, 最好是屏幕copy

发表于 2012-4-28 19: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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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wara 于 2012-4-28 19:32 发表
去找找那些专门打赔偿官司的律师,看看他们怎么说。

关键还是看你公司有没有钱,那些小小的公司根本不怕告

现在不是告公司,一般来讲是先让对方道歉,如果对方不道歉,公司领导也没有作为,才是告公司的时候. 相信我,再小的公司也怕打官司.你要保留所有证据,所有和这件事情有关的交流最好都通过电子邮件. 邮件也要保留好,最好打印出来,避免公司通过IT从服务器上给你删掉,然后突然没收你的电脑. 不要怕告,记着如果你开始进入法律程序,对方报复性地给你制造工作上的麻烦,你还可以告Retaliation,这个成功性最高.

发表于 2012-4-28 19: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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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这样出口伤人了绝对要给他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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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2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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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这个email, 请病假,理由就是因为被bully,导致心理创伤unfit to work, 拿到病假单后,公司必须支付一定工资直到你朋友fit to work. 也就是worker,s compensation.这是最快能逼公司给对方施加压力的方式。但是你朋友还想继续做么?我公司正发生这样的事,公司说就算她回来,肯定不会继续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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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20: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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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死,居然有人脑残到用公司邮箱发这种邮件。。。

发表于 2012-4-28 20: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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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smscute 于 2012-4-28 20:00 发表
保存这个email, 请病假,理由就是因为被bully,导致心理创伤unfit to work, 拿到病假单后,公司必须支付一定工资直到你朋友fit to work. 也就是worker,s compensation.这是最快能逼公司给对方施加压力的方式。但是你朋友还想继续做么?我公司正发生这样的事,公司说就算她回来,肯定不会继续要她了。

说的很有道理。

发表于 2012-4-28 20: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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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法制观念比澳人还强。  lz确定?

发表于 2012-4-28 20: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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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再了。。难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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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20: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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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搞打的,hr.  搞大的,資訊律師。this is bully.  我建議: hr

发表于 2012-4-28 20: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ebeccaliu71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beccaliu71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真墨迹, 就直接跟他"talk outside"呗

发表于 2012-4-28 20: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erryclar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erryclar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哦,原来没有HR。
你要把这封Email,转发给你老板,然后要他书面回复。
如果他书面回复不作为,在找律师告吧。

发表于 2012-4-28 20: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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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大公司,这丫绝对得被开掉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2-4-28 20: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培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培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没办法,now仔估计就是这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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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20: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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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20: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b3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b3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说说前因后果吧
到底你那“好朋友”和香港同事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没人会nc到无原无故地用公司email发这样的信吧
但有些香港人确实对自己的同胞很恶劣

不懂你特意加这句是什么意思
因为有些香港人对自己的同胞很恶劣
所以就证明了你"好朋友"在这事件中被bully了?

发表于 2012-4-28 20: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eier9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eier9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直接和他对骂

发表于 2012-4-28 20: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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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培培 于 2012-4-28 20:26 发表
没办法,now仔估计就是这待遇

培总这次代表那两位中的哪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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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2-4-28 20: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19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19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心理医生,忧郁症,不能工作,赔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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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2-4-28 20: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19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19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心理医生,忧郁症,不能工作,赔死他。

发表于 2012-4-28 20: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ndrew198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ndrew198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说说前因后果我们才知道怎样回答你啊。

发表于 2012-4-28 20: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星ech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星ech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香港人也够蠢的,发这种email,这下LZ朋友有证据了,支持告他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2-4-28 20: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培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培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bb33 于 2012-4-28 20:30 发表

培总这次代表那两位中的哪位说话


替监狱里的朋友传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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