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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入籍] 删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27 18: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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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挥挥手 于 2014-5-22 22:26 编辑

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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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18: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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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小的孩子是应该会给妈妈的。但估计也是看个人情况的吧。孩子都有的。你自己回澳洲申请PR吧。说服老公帮你最后申请。

发表于 2011-11-27 19: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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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是哪个小美女的麻麻啊
嘿嘿,不需要提供很多东西的,只需要你老公签字,剩下的你找个中介给你填写就好了
我刚申请完,tr转pr,但是我一直都在澳洲呆着呢
你最好找中介好好问问,然后哄哄你老公,签字后再算啊
鬼佬不会那么绝情的啊,怎么也算是孩子的爸爸
抚养权跟是不是pr没有直接关系的,不要担心

[ 本帖最后由 doristt 于 2011-11-27 20:04 编辑 ]

发表于 2011-11-27 19:07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ellen8009 2#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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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感情没了就是没了,也不是说靠小孩就可以维系的。我现在只能是作好最坏的准备,积极找个出路,毕竟有了个女儿,希望不要搞到自己潦倒,连累了女儿了。

发表于 2011-11-27 19:1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oristt 3#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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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哦,我LG希望我回澳洲呆一段时间,然后再帮我签字,其实申请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争吵,他总是以移民局作为借口,竟然说移民局建议他不要寄钱给我,因为我是use him to get money,气得我写信去问个明白是不是这回事,结果连移民局都清楚明了我们现在是怎么回事,负责我的case officer的surpervisor甚至问我要不要改寄信地址,因为我给的是我丈夫的地址。那个surpervisor还说已叫我的case officer尽快帮我评估我的申请,现在就是差我丈夫的签字。

发表于 2011-11-27 19: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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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ni 那你回去呆一段时间。你为什么不回澳洲呢。回去一切都好解决的。面对面解决,只靠网络。很容易谈不好。吵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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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19: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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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19: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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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从孩子出生到现在单独独立抚养,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女儿不判给你。

发表于 2011-11-27 2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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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小孩都会判给妈妈吧

发表于 2011-11-27 20: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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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出生后你一直生活在中国? why?
funny

发表于 2011-11-27 20: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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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居然都没有见过父亲,说句实话,要是移民局,我也有顾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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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20: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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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20: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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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快到2年的时候应该来澳洲,现在你人在海外,如果不给你PR就不太好办了。不过不用担心老公强孩子,我觉得在中国在澳洲他都强不走。

发表于 2011-11-27 20: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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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UTSun 于 2011-11-27 21:32 发表
你快到2年的时候应该来澳洲,现在你人在海外,如果不给你PR就不太好办了。不过不用担心老公强孩子,我觉得在中国在澳洲他都强不走。

这个父亲不太可能抢。孩子这么大了见都没有见过。

发表于 2011-11-27 20: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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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移民局会不会怀疑是商婚?

发表于 2011-11-27 21: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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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挥挥手 于 27/11/2011 20:15 发表
谢谢哦,我LG希望我回澳洲呆一段时间,然后再帮我签字,其实申请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争吵,他总是以移民局作为借口,竟然说移民局建议他不要寄钱给我,因为我是use him to get money,气得我写信去问个明白是不是这回事,结果连移民局 ...

那你快回来呗,两地分居肯定不行了,回来对小孩子也好啊
如果你和你老公还有爱的话,就不要分开太久
回来搞定一切以后,想回国再回啊,不过最好带老公一起哦度假探亲的,不要分开咯
悉尼这边也许自己是有些孤单,慢慢来哦有很多妈妈都是自己带孩子的,中国人也很多滴,慢慢的就不寂寞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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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21: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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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00: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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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qianyi 于 2011-11-27 21:07 发表
小孩出生后你一直生活在中国? why?
funny

因为在中国有人帮我,回澳洲没人帮我,我是超高龄产妇,自小身体就不好,在澳洲经常和LG吵架,心情不好,我怕孩子没生下来就保不住了,所以下定决心回中国生。我一点都不后悔回中国生,而且我认为是我一辈子做得最对的事情,在国内,有家人照顾,怀孕期间我养得白白胖胖的,心情特别好,小孩出生后漂亮又健康,性格特好,很好带。生完小孩后又有人照顾,身体恢复得也很好,小孩也带得很好,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在国内呆,不愿回澳洲的原因,回了澳洲,我可能会很辛苦,LG未必可以帮得上忙,他可是只顾自己的人,我怕到时会两败俱伤(自己身心受创,小孩又照顾不好,搞坏孩子的身体)
现在孩子大了,会自己走路了,自己经验又足了,才有信心准备回澳洲。

[ 本帖最后由 挥挥手 于 2011-11-28 01:28 编辑 ]

发表于 2011-11-28 01: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igerandgol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igerandgol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要先回澳洲.上次看到个案列,好像是两个人离婚了,还是男方不同意,有小孩,还是给女方PR的.不过他们两个都在澳洲的.

发表于 2011-11-28 01: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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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LG到底有没感情,很难想象你LG居然从来没见过孩子一面。如果没有感情,你觉得在中国又很好,那你去澳洲干嘛?

发表于 2011-11-28 07: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instor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instor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还不明白,他已经不想让你过来了。至于孩子,他绝对不想要。
不知道你当初怎么想的。两地分居这么长时间,父亲不见孩子。
弄到今天这一步你的责任很大。
现在临时抱佛脚,连回你帖子的人都认为你们的关系已经难以持久,何况移民局。
他已经用了一个配偶名额。签不签字对他没损失。
可能担心孩子抚养,想把你们留在中国。
这个人也够狠。
你现在只能沟通你老公,最好快点儿回来,
如果你的性格一直属于硬挺硬抗型的,结果就是走人。
明年买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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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08: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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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现在孩子也大了,为什么还不回澳洲呢?
到澳洲,如何处理都方便些

发表于 2011-11-28 08: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oyhche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oyhche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事儿不靠谱。

发表于 2011-11-28 09: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arik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arik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感觉LZ就是想要身份的主。否则肯定会在澳洲生小孩,而且会找个靠谱的老公,而不是为了身份还继续和对方维持关系吧

发表于 2011-11-28 09: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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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里这么多人都对这个case质疑,所以如果移民局产生怀疑也是情有可原的。

发表于 2011-11-28 10: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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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想象孩子1岁多了,爸爸还没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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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10: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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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下楼,如果LZ和孩子回来离婚,是不是LZ 的LG要全部身家给LZ和孩子?

发表于 2011-11-28 10: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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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挥挥手 于 2011-11-28 01:26 发表

因为在中国有人帮我,回澳洲没人帮我,我是超高龄产妇,自小身体就不好,在澳洲经常和LG吵架,心情不好,我怕孩子没生下来就保不住了,所以下定决心回中国生。我一点都不后悔回中国生,而且我认为是我一辈子做得最对的事情,在国内,有 ...

LZ为了自己,还有所谓的为了“孩子”,剥夺了LG为人父,剥夺了孩子感受父亲的爱,感受家庭的爱,在这1.5-2年里,孩子的生长环境就是单亲家庭,这对得起孩子吗?如果你是孩子的爸爸你是什么感受?

你嫁过来之前,应该知道没人照顾的辛苦,你知道文化差异带来的困难,语言对任何一个新移民都是挑战,但是你还是选择了嫁到澳洲,反而现在成为你分离孩子和父亲,还有家庭的借口。现在还抱怨你LG不协助你办理PR。

你或许不计较你LG的钱,但是如果留在国内一个人没有工作和收入,带孩子一定不容易,你还是希望回来,因为OZ有好的福利或许你可以分到你LG的大部分财产。

你现在回来离婚,你的LG的大部分/全部身家财产都给你,如果换了你是这个男人,你会怎么想?! 当然是我的假设,如果你是美国人,或是英国人,你才不会稀罕回来澳洲。

或许我说重了,但是我还是想说出来。如果我是这个男人,真的很窝囊。

发表于 2011-11-28 10: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irley_1999_8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irley_1999_8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lucyzest 于 2011-11-28 11:44 发表

LZ为了自己,还有所谓的为了“孩子”,剥夺了LG为人父,剥夺了孩子感受父亲的爱,感受家庭的爱,在这1.5-2年里,孩子的生长环境就是单亲家庭,这对得起孩子吗?如果你是孩子的爸爸你是什么感受?

你嫁过来之前,应该知道没人照顾的辛苦 ...




赞同..

发表于 2011-11-28 12: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ingli102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ingli102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转PR时是有居住条件限制的,,好像是申请PR前一年要在澳洲连续呆满一年的,,我LG当时转PR时就没法回去,搞得我们无法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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