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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LZ 出关退GST 会有些问题哦。我解释下,希望大家给意见
salary sacrific其实就是公司少付你$800工资,公司或者直接买给你一个价值$800的ipad2或者你自己去买,他补偿给你$800。这种形式的salary sacrific是reimbursement of employee expenses也是fringe benefit吧
对于employee 就是LZ, 你在年终报税时,就可以少报$800的收入,相应的个人收入税就少交些。但你不可以再claim 购买ipad 2的 expense。
对于employer来讲,他是以salary sacrific 的形式给员工补偿,这笔钱$800是属于公司的花费,公司在年终报税时是可以claim $800 expenses,一般公司是注册了GST的,在报BAS时,是可以claim 付在 $800 上的GST回来的。因为这都是business related expense。在这一点上,购买ipad 2的receipts应该是公司持有而不是LZ 你本人持有。
海关退税,是要求物品带出境使用,同时必须出示receipts的。退回的就是GST。所以,这个10%GST是不可能被退回两次的!
LZ应该不能在海关退税了
[ 本帖最后由 xiaoxi8413 于 2011-7-8 15:1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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