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 参加活动 ] --- 亲子摄影: 我家阳光小子 ~ (2013-8-1) angelina_liang · 今晚的烤排骨!!! (2005-5-9) liz
· 熊猫厨房--福州特色小吃太平燕,燕皮DIY (2013-3-25) 小白的熊猫 · 小安周末酥皮系列--鞋底板饼-外婆的味道 (2009-7-19) aitingwang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查看: 3403|回复: 43

[人生百味] 你要顺从我,我就爱你!--你要爱我,我就顺从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6 21: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正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正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今天的讲道,是关于夫妻的。

彼得前书3章 **节: 你们做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
                 你们做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要敬重她。

歪解:   

男: 你要顺从我,我就爱你;

女:你要爱我,我就顺从你


兄弟姐妹们,谈谈你们的夫妻相处之道。

[ 本帖最后由 花正红 于 2011-3-6 21:36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4 收起 理由
洋八路 + 4 先给你点分,好有劲嚼这个舌头。

查看全部评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1-3-6 21: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到标题惊的一抖 --好霸道啊

发表于 2011-3-6 21: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正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正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stina 于 2011-3-6 21:07 发表
看到标题惊的一抖 --好霸道啊


阿丝,就是快,是不是看又有好戏了!!

发表于 2011-3-6 21: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卡落琳000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卡落琳000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男: 你要顺从我,我就爱你;

女:你要爱我,我就顺从你 真理

发表于 2011-3-6 21: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正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正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卡落琳0000 于 2011-3-6 21:10 发表
男: 你要顺从我,我就爱你;

女:你要爱我,我就顺从你 真理


你是顶女人那句?!

发表于 2011-3-6 21: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oola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oola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完全曲解。。。。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退役斑竹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3-6 21: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缓缓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缓缓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还从来没想过要跟LG bargain 这个

发表于 2011-3-6 21: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正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正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toolaa 于 2011-3-6 21:15 发表
完全曲解。。。。


开玩笑了,只是抛个话题,已经重新编辑了,让您误会了,不好意识。

发表于 2011-3-6 21: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正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正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D妈妈 于 2011-3-6 21:16 发表
我还从来没想过要跟LG bargain 这个

那就是最好的了。

发表于 2011-3-6 21: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o8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o8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appy wife = happy life说了这么多次了。什么顺从不顺从的,和happy life and wife比,都是浮云。

发表于 2011-3-6 21: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icole7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icole7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爱情经常是失衡的,一方强势些,另一方稍微弱势些,强势的见好就收,尊敬对方的妥协和忍让,弱势不卑不亢,偶尔更能牵制强势的一举一动,哈哈,观察一些情侣夫妻们就这样,很稳固的组合!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3 收起 理由
花正红 + 3 谢谢奉献

查看全部评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1-3-6 21: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idelin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idelin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现实中关于男人的那一句可以忽略不计,基本上都是后面那句:
        我觉得你不爱我,我就不顺服 -〉约等于 我想顺服就顺服,不想顺服就不顺服

以前知道圣经中文翻译版本有些地方差异很大,今天才知道英文版本之间有时也这样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3 收起 理由
花正红 + 3 感谢兄弟友情赞助!

查看全部评分

我兰已经凋零

发表于 2011-3-6 22: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ngrov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ngrov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晕死,以为又发生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了

发表于 2011-3-6 22: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rie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rie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为何我以顺从了你,为何你还不爱我呢?

发表于 2011-3-6 22: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eier9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eier9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点小晕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3-6 22: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91联队帅克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91联队帅克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是夫还是妻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3-6 22: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培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培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卡落琳0000 于 2011-3-6 21:10 发表
男: 你要顺从我,我就爱你;

女:你要爱我,我就顺从你 真理


这就是个悖论,第二十二条军规看过吗?无解

发表于 2011-3-6 22: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2h2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2h2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老衲虎躯一颤

发表于 2011-3-6 22: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水中捞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水中捞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哪方面顺从?。。。。。。。。

发表于 2011-3-6 23: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odou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odou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人往往不会因为对方顺从就会爱上对方,但是人往往会因为爱上对方而顺从对方。

发表于 2011-3-6 23: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K19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K19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坐等看高见。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1-3-6 23: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angp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angp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拉拉扯扯,几十年就过去了.

发表于 2011-3-7 10: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swmarsfiel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swmarsfiel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icole77 于 2011-3-6 21:45 发表
爱情经常是失衡的,一方强势些,另一方稍微弱势些,强势的见好就收,尊敬对方的妥协和忍让,弱势不卑不亢,偶尔更能牵制强势的一举一动,哈哈,观察一些情侣夫妻们就这样,很稳固的组合!


是不是这强弱也该经常互换角色呢,否则一方永远强,一方永远弱,长此以往,将家将不家了。

发表于 2011-3-7 19: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正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正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icole77 于 2011-3-6 21:45 发表
爱情经常是失衡的,一方强势些,另一方稍微弱势些,强势的见好就收,尊敬对方的妥协和忍让,弱势不卑不亢,偶尔更能牵制强势的一举一动,哈哈,观察一些情侣夫妻们就这样,很稳固的组合!

同意

发表于 2011-3-7 19: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正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正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riel 于 2011-3-6 22:04 发表
为何我以顺从了你,为何你还不爱我呢?


是啊,那就赔了

发表于 2011-3-7 19: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正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正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91联队帅克 于 2011-3-6 22:07 发表
楼主是夫还是妻


男花,闲着没事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1-3-7 19: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正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正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培培 于 2011-3-6 22:09 发表


这就是个悖论,第二十二条军规看过吗?无解

没,请指教

发表于 2011-3-7 19: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正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正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水中捞月 于 2011-3-6 22:17 发表
在哪方面顺从?。。。。。。。。


您看呢?......

发表于 2011-3-7 19: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正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正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maodoubao 于 2011-3-6 23:06 发表
人往往不会因为对方顺从就会爱上对方,但是人往往会因为爱上对方而顺从对方。



高见,她就那样认为的,那英的“征服” 是有一定道理的。佩服高峰,嘿嘿

发表于 2011-3-7 19: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正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正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swmarsfield 于 2011-3-7 10:11 发表


是不是这强弱也该经常互换角色呢,否则一方永远强,一方永远弱,长此以往,将家将不家了。


生活当中是这样的!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