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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着积极参加新足迹各项活动的宗旨来参加这个征文活动。洋插队7年,英文没进步多少,中文却退步得让我叹为观止!所以也请大家包容我的文笔。
同时要感谢足迹的这个活动,让我可以记录下自己的这一段生活。
家里虽然不是那种大富大贵的人家,但也是被爸爸妈妈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出国前,爸爸妈妈就提醒了我无数遍,出国不是去享受的。我自己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在思想上早就做好了吃苦的准备。
2003年的4月13日,我踏上了澳洲的大地。那天好像同今天一样,是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没有太多的休息调整,星期一去了语言学校报道,办了工作允许,不想太多叨擾到别人的生活,所以没有迟疑的让亲戚帮忙找房子。5天之后自己就开始了独立的生活。
在语言学校的第二天,发现有个同学在香港人餐馆打工,于是用尽浑身解数,让他帮忙把我也介绍去了那家餐馆打工。人家答应周末去试工,工作是----点心小妹。时薪7块,11点到3点。
于是,在我登录澳洲的第七天,我的打工生涯开始了。餐馆离租的房子不远,走路20分钟,只是在路上有个大大的坡。走到那里,我已经一身臭汗了。记得当时老板问我:广东话会吗? 不会,但是可以学。 干过餐馆吗? 没有,但是可以学。
老板递给我一个托盘,上面摆着堆得高高的冒着蒸汽的8个笼屉,告诉我里面是虾饺。于是,一个全新的点心小妹登场了。
餐馆是上下两层的,所以不像其他地方一样可以推小车。(小车只在楼上,推车的人是比较senior的人)。捧着盘子从前楼梯上去,后楼梯下来,中间只有一个吧台可以喝水,里面总是有个经理盯着,所以没有地方可以偷懒歇脚,第一天4个小时下来,脚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但是我咬着牙,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回到家里,白衬衫已经沾满的油渍,手基本没法拿筷子,因为会发抖。
由于我的吃苦耐劳得到了老板的肯定,我立刻被转正了,工资也变成了时薪8块。工作也从一天4小时增加到周末两天,一共8小时。第二个星期去上班的时候,当我拿到上一周4个小时试工的28块钱时,心里的感觉很复杂,是开心,也有酸涩。开心的是,我到澳洲7天就开始打工,开始自己赚生活费了。酸涩的是,这是最低级的工,这不是我想要的工,而且这点钱是没有办法养活自己的。但是我还是坚持着。老板也渐渐的和我熟识,同事之间也渐渐的像朋友一样。很多前辈告诉了我他们在澳洲的工作学校经验,工作的时间也渐渐的在增加,除了白天做点心小妹,晚上还有了做传菜的机会。下午3点下班以后,晚上5点30再回去上班,到晚上9点30下班。那周末两天就有16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了。那时候的生活其实还是挺悠闲的。
之后发生的一件事使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来到澳洲半年后的一天,我租的房子糟了小偷,爸爸妈妈刚叫朋友带过来的2000美金还没有来得及存银行,还有家里所有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统统都被就被小偷洗劫了,一个礼拜之后,我遭遇了更离奇的“银行卡犯罪",在卡没有丢的情况下,帐户被人盗用,别人用复制的卡,以一天800的速度,取走了我帐户里钱。由于当时没有每天check internet bank的习惯,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不见了7200元。报了警没用,银行也推卸责任,后来就不了了之了。爸爸妈妈在地球的另一端也只能干着急。餐馆的老板很同情我的遭遇,只要我能去到的时间,他把班都给了我。后来渐渐发展到白天去上学,晚上回餐馆打工。一周可以工作38个小时,工资有308块。那对当时的我来说简直是救命的钱。但是长时间超负荷的工作是我的身体也处于超负荷的运转状态,记得当时,早上醒来的时候,脚板疼得是没有办法着地的。中间手被烫伤,脚踝扭伤,一次打碎一摞盘子之类的事情就不多费口舌了而对于打工的这一切,我都没有告诉过我的父母。
在这个餐馆里工作了一年多,我学了广东话。在那个餐馆里,我度过了人生最难熬的一段时间,直到今天,我对老板仍然心存感激。而老板总还是记得我,每次去到那里附近,我都会去打个招呼。和老板聊聊近况。感觉很是亲切。
呵呵,好了,这就是我的第一份工了!!希望大家不会觉得我唠叨
[ 本帖最后由 无翼而飞 于 2009-9-13 14:2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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