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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基本上很难确认合同工和永久工的工作是完全一样的,所以基本不存在这个问题。另外合同工的存在与永久工有的时候对于公司结构来说是不一样的。
The reference to 'a job no longer being performed by anyone' refers to anyone employed by the business.[6] Therefore, the position can be performed by independent contractors supplying services.
楼主明显是站在雇主这头考虑裁员的风险,那么最基本的一点,你裁员的时候有没有留下足够的把柄被裁员工的工作依然还在,有没有足够的把柄证明你公司可以给这个员工其他职位,打个比方他负责的特定工作是不可能简单的说不需要了的(必须由其他员工来做,无论是不是新招的),裁掉他以后立马招其他人做他的工作或者显而易见他能胜任的工作(因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在公司内部提供其他就业岗位避免裁员也是一种选择,尽管很多时候员工也不会对这种选择感兴趣,因为这种选择通常意味着工资下降,甚至再遇到裁员补偿会减少之类的情况,故意不提供这样的机会坚持裁员依然有可能出问题)。界定是不是genuine redundancy最终在于员工是不是认为不合理,是不是会要求仲裁或者打官司,对于雇主来说如果真的觉得有这个风险,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这个论坛上你得到的任何意见都没有万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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