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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zhuzhu 于 2016-6-6 21:35 编辑
想请教一下, 之前的租客搬走后, 我们收到房子后,发现屋内有些地方需要维修, 一个卧室衣服门没有了, 之前合同上说不可以养宠物的,中介也没有执行6个月的检查, 地板的刮花, 还有很多地方角落的破坏都是因为宠物引起的, Handy man报价的时候都证明到。 最后还回钥匙之后,发现我们车库门的钥匙也没有了,我们自己出钱配了。 在这些收据单据都准备好的情况下,中介发给我们一张表格说,她不再被授权代理我们bond事情, 因为租客不准备打算赔偿屋内的这些, 所以中介最后让这些事情我们和租客处理。
说到这个中介,真的是无语至极, 租客在房子里面欠租已经陆陆续续快一年了,一年当中每个月从7天或者两周, 然后一个月也有,没有交付房租,基本上每次都是我们发现租金没有收到超过一周后,去问中介,她也就象征性的帮我们问一下。 最后半年, 租客每次给租金从每个月给到每周给, 然后每周给也是无限制的拖,中介也没有任何方案, 我们最后是给了60天通知, 中介也是不太情愿。 最后租客离开房子后,还拖欠我们房租, 一个月后还清, 查房的时候, 电源全部断掉的, 中介做的检查里面并没有发现卧室橱门没有了,还有地板损坏等这些,而且还说最好让我们放弃和这个租客去扣除bond这些想法,因为觉得这个租客已经不是她遇到太差的了。。。。。说如果租客拒绝我们的要求, 他上vcat,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好处。
在租客走的这段时间,我们已经收到将近几十封的罚单和警察局的告票,是他之前开车收到的罚单。 对于房子维修这样的事情,欠一屁股债的租客,是不是只可以自认倒霉,房东的权利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吗? 在澳洲出租一个房子,房东好被动啊。。。我之前觉得找中介会比自己出租强,现在发现完全相反, 光之前租客留下的一堆小事情,我们就来回跑了好几次了,接通电源后,发现很多电灯都不亮,自己换的灯泡,房子内部也就不说了, 是不是房子还在,结构没有破话,我要带着感激之情。 之前所有的照片都在, 中介也有留底, 然后出租后收回的情况基本不一致, 但也是合理的?我现在只是打算要他赔我们那个衣橱门, 那个消失的半边滑门,遭到拒绝,说租客自己100块就可以搞定,还有留下的半边,里面也有裂痕。 这种情况真的不应该上vcat? 衣橱门的报价是750,没有半边一换,只可以全部换掉。 地板的划痕,狗爪子留下的印子,也就不提了, 要弄好,也要上千。。。。这样的情况我们是只好放弃还是有其他解决方案? 中介也可以置之不理吗? 我们现在干的活,基本上都是出于无中介状态。。。房子有买房东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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