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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买了个投资房(还没成交)带着租客卖我的。租客是和房东是通过中介出租的。
请问:1.我可以要求房东和房客取消在中介的租赁关系,改由我自己管理投资房吗?(房客是愿意继续租下去的前提下)
2.房客的押金怎么处理?是继续留在公平交易所里吗?如果房间损坏了物品,我又该如何扣除部分押金保障自己的损失。或者先把钱退给房客,另外再问他们收现今作为押金,我自己保管?可以吗?
3. 我和房客如果签私人合约具有法律效应吗? 考虑自己管理主要是想省中介管理费,而且仔论坛里看到好多些垃圾中介的事迹,那还不如自己搞。
请前辈们指教一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