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文章由 Bigfoot16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igfoot16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Bigfoot168 于 2015-8-16 23:33 编辑
本人去年底贷款按自住房在Queensland买了一套House, 因为购买之前一直有租客在住,按相关法律规定没法马上赶租客走,中间又作了一些小的Renovation,所以一直等到Settle之后5个月左右本人才正式入住。在此期间有一些租金收入(都是以现金方式收的), 没有找新的租客, 没有通过房产中介管理房子(所以没有中介出具的正规格式的Financial Statement), 也没有和租客签新的租约(延用前房东移交过来的旧租约)。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将这套房按投资房(Rental Property)申报2014-2015年度的退税吗?如果可以,在没有房产中介Financial Statement的情形下如何申报租金收入,相关开支?ATO认可自己做的或者Tax Agent做的类似的worksheet吗?
本人对于这个问题非常迷茫,有点纠结,还请有经验的朋友或税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多多指教,分享一下你的观点或相关真实报税经历。先谢了!!
再追加一个问题。因为此房买时时按自住房交印花税的并在settle后6个月内通知council正式入住的,中间租客也全是前房东遗留下来的,如果我这次不将此房按Rental Property报税, 将来卖房时是不是对于正式入住前这几个月就不用交资产增值税了?还是不管我此次将此房按投资房报税与否, 将来都会因我这几个月不在此居住而charge我增值税?期待各方朋友的建议和经验分享。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