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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冤案内蒙古法院国赔200万元

2014-12-31 18:11| 发布者: 李博 | 查看: 98| 原文链接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就呼格吉勒图奸杀冤案作出国家赔偿裁决,向其父母李三仁、尚爱云支付赔偿金将近206万元人民币(33万美元)。

1996年,呼和浩特18岁纺织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时值中国第二次“严打”,法院在案发后61天内完成一审和终审,并对呼格吉勒图执行死刑。

内蒙古高院今年11月宣布重审,本月中裁定呼格吉勒图无罪,星期三(12月31日)向李三仁夫妇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

李三仁夫妇对国赔金额并无异议,一些网民则不满要用税款补偿冤案受害人,要求办案人员担责。

李三仁夫妇对于儿子获得平反感到高兴。《法制晚报》微博称,两人在接获国赔判决书后第一时间联系该报记者说:“成功了!我们成功了!”

他随后对路透社记者说,赔偿金额“还行”,他们尊重国家的决定。

李三仁说:“我们的主要考虑是给他(呼格吉勒图)平反,至于该赔偿多少,国家说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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