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想向大家请教. 我现在拥有一套自住房, 还有一些贷款没有还清. 准备再买一套投资房. 在自住房的贷款帐号里有多还的钱足够付投资房的首付. 考虑到负退税的问题,我想投资房的贷款能尽量多的能退税.咨询了一下贷款的Broker,得到以下两个方案, 想向大家请教一下. 1. 从现有的自住房的equity上贷出一个Line of Credit, 用来付购买投资房初期阶段的费用(主要是一些税费和20%的首付). 再做一个投资房总价的80%的home loan. 这样这个Line of Credit和新的Home Loan 都是用于投资房的购买,所产生的利息能全部退税. 2. 做refinance, 把现在的自住房和投资房一起从新做一次贷款, 贷总价的80%, 但分成两个帐号, 其中用于投资的帐号cover买投资房的所有费用, 这样这个帐号产生的利息也全能退税. 我的问题, 我觉的方案1比较容易操作,但是不是一般line of credit利率比较高? 对方案2, 由于新做的贷款要等到投资房settle时投资房的贷款帐号才能开通, 那settle之前所有的费用需要用自己的钱先支付, 虽然投资房贷款的总额已经包含这部分钱,退税上会不会有问题. 还有就是银行虽然同意贷两套房子总价的80%, 但分成两个帐号是不是只能平分还是按客户的要求分(还是有别的什么规则)? 另外, 如果银行可以帮我把贷款做成两个帐号,其中投资房的帐号做成投资房房价的110%, 这样我所有在买房过程中的费用都从这个贷款帐号付. 这样做可行吗? 请坛子里的高人给我分析一下,处这两种方案各有什么利弊,我还有什么没考虑到的. 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