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回国了 ,突发发现退税政策早在2013上半年已经更改。 知道的同学直接略过,别喷我;不知道的收藏一下吧,以备有用 澳洲联邦政府修法针对游客退税项目(TRS),在4/17日发表游客退税之法令修改并开始实施。 新的退税项目针对游客个人购物金额低于AU$300,依旧可申请退税,同时离境前的购物时限也延长了一倍。 游客不需要在同一天购足AU$300才可退税,只要此商店是有统一编号(ABN)者并开立收据,游客们就可以办理退税。 旧法是必须在离境前30天购物才可以,新法是离境前60天就可以了。此举相信会让更多游客购买澳洲的众多商品。 想要申请退税的三个重点: 1.所有打算退税的"战利品"都需要随身携带,请不要放在托运行李理面,以方便税务人员查看。如果要退税的商品体积很大,在托运行李前,请到"海关客服柜台"先办理申报手续。 2.如果单项物品超过澳币一千元,请在收据上面填写上你的英文拼音、地址、电话等,以节省更多申报时间。 3.因为新法开始实施,所以建议你最好要多抓一个小时去办理退税,以免错过飞机时间哦~ 意思就是说"当你托运行李以通过安检,就快冲去退税处办理退税"。 即: 1. 购买日期改为:在离境(澳洲)前60天内购买。 2. 消费要求改为:在同一店家内消费AU$300元(含税)或以上,但不需列于单一张收据,并可于不同日期购买(总计超过或等于AU$300元)。 3. 同一店家指的是使用同一澳洲商业统一编号(ABN)。 4. 购买收据日期需于2013年4月17日(含)或以后方适用新规定。 TRS旅客退税办法能让你在离开澳洲时将你所购买的物品申请退税, 但需要符合所规定的相关条件来申请,你可以申请退还在澳洲所购买物品的产品税额(例如产品和服务税/酒类税),若你想申请退税服务,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 在同一店家内消费澳币300元(含税)或以上,但不需列于单一张收据,并可于不同日期购买(总计超过或等于澳币300元)。 - 在离境(澳洲)前60天内购买商品 - 将产品进行配戴或手提,连同此产品的原始发票,您的护照以及国际航班登机牌一同至机场服务台的退税柜台办理。 - 欲进行退税手续请于距登机至少30分钟前办理。 - 若欲搭乘海运,则请于搭船离港前4小时内,1小时前进行此退税手续。 此退税手续只限您放置于手提随身行李内的物品,除非此商品尺寸过大或是依照航空安全措施限定的液体(如香水/酒等产品)则需放置于搬运行李内,另外欲退税的商品请勿使用,如酒/巧克力/香水等,但大部分的产品如衣物/相机等产品则可于离开澳洲并退税前使用。根据此退税办法,任何游客或澳洲国民都可使用,但在职航空/航海人员无法申请退税。 退税金额计算方式为将购买商品金额除以11,但若是酒类商品则为总价的14.5%。新版航空安全规定于2007年3月31日起,规定出到港澳洲时,若数量超过限定数目则海关人员可自手提行李中取出液体/气体/凝胶商品,详细法则可至澳洲交通与边境保护部(DOTARS)参考。退税系统仍可接受旅客登机时将液体/气体/凝胶商品放置于手提行李内,但若尺寸过大(如一箱红酒等)则需于办理登机手续时在旅客服务柜台进行告知。 如何办理退税: 您必须于离开澳洲前60天内在单一零售店家消费AU$300元(含税)或以上,您可能有购买数笔单价较低的商品,并可能一次或多次才达到消费金额AU$300元以上。 退税付款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票 (15个工作天) 2.澳洲银行帐户 (5个工作天) 3.信用卡 (5个工作天) 如果您希望能进行退税手续,您必须于您购买物品的商店取得含税发票,所有有合法报税的店家都能提供给你此发票。若没有此发票则无法进行手续。 发票上需明确注明 1. 含税发票并且有 2. 标示此店家的澳洲商业代码,也有 3. 商品购买价格(包含支付的税额)、 4. 商品叙述明确标示、 5. 此店家(零售商)名称、 6. 发票开立(购买)日期。 若金额高于AU$1000元则需另外标示买主的名字与地址;若需了解更多发票信息请至澳洲税务局。 您若要进行退税动作,您需备妥以下几样物品: 1.您所购买的物品(除非是依照航管局自2007年3月31日起的规定,携带数量上有进行管制的液体/气体/凝胶等商品),以证明这些物品您的确是正要带出澳洲国境。 2.收据的金额达澳币300元以上的含税发票 3.护照 4.您的国际航班登机牌或是机票等证明 您必须了解,办理退税手续与购买物品的需为同一人,若您计画要进行退税手续,在机场您需于登机前30分钟前进行,登机前30分钟即停止办理手续;若您欲搭船离开澳洲国境,您需于登船前4小时办理退税,登船前1小时即停止办理手续。 您可在过海关之后进行退税手续,旅客退税服务柜台就在穿过海关与移民署检查关卡后,以下几个机场都有设置:悉尼、布里斯班、墨尔本、柏斯、凯恩斯、阿德莱德、达尔文以及黄金海岸。 无法进行退税的几种物品如下: 1. 酒精类产品:啤酒或白酒等(您可购买可进行退税的红酒或红酒制品),菸草/与其产品(您可直接于免税商店内购买此产品)。 2. 免税商品 (由于您于购买当时已无需支付税金,于是无税可退) 3. 于澳洲购买的已使用或部分使用之消耗品(如葡萄酒/巧克力/香水等) 4. 任何禁止携带上机的产品如:瓦斯产品、烟火、发胶喷雾等(所有航空公司都有明文规定禁止携带物品) 5. 限制禁止无法手提或托运携带并进入机舱的物品 6. 未携带在身边的物品(已用空运/邮寄的产品) 7. 在澳洲所享服务如:住宿、旅游、租赁汽车、服务费等 8. 经由网络购买而进口澳洲的商品 9. 礼物卡以及礼券等(但藉由礼物卡或礼券购买的产品可依照退税规定,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进行退税动作) 请注意:海关有权察看所有商品。如果您无法按照要求向海关出示商品或者出示海关在您离开澳大利亚时已察看过商品的证据,您的退税申请将被拒绝。 退税手续只需花费数分钟就能完成,但您仍需预留时间进行登机前的一切手续,包含登机登记,海关检查,以及排队进行退税手续等动作。 更多相关信息: 澳洲海关: 电话: 澳洲境内1300 363 263 需收取澳洲当地话费 澳洲境外 61 2 6275 6666 客服连络信息: 澳洲境内1800 228 227 免费电话 澳洲境外 61 2 6275 6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