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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天,他最喜欢人们叫他小天天,他认为这是一种爱称,所以全文以小天天称谓。 吴法天教授的法学背景,让他成功上位的关键之战,在艾未未的成功定罪入狱,小天天居首功,其后,在权贵与平民的论战中,特别是在四川环保中的舆论战,以及和川报女记者的打斗事件,完全COPY了方舟子的成功模式,在方舟子陷入方韩大战中群众战争的深渊,又被扯进重庆事件这样的政治事件中,有点首鼠两端,而小天天的异军突起,让方舟子感到极大的危胁, 小天天的法学背景,以及证据学上的逻辑严密,比起生化学转业到马哲专业的半路生方舟子来说,方舟子的逻辑与吴法天的逻辑,还是有着不同之处,方舟子的逻辑,被马列哲学所影响,三段式推断是方舟子的主要逻辑方式,三段式推断在推断传统数学逻辑方面有着很大的威力,但是在人文科学这样的模糊逻辑学上,三段式推断却是致命的,因为传统数学逻辑,人是独立在逻辑之外的一个定量,高于逻辑本身的一个定量,人并不影响推断的结果,无论是推断人是谁,其结果只受逻辑的影响而不受推断人是谁的影响。 但是,在人文科学这样的模糊逻辑,人和推断对象的关系是平等的,人也是逻辑关系中的一个变量,当推断人的主观成为人文逻辑中的一个变量时,那么这个变量完全影响到了推断结果。 所以方舟子的逻辑所证明的一切后果,被他人用在他自己身上也成立,打脸效应。这种效应以其后来,方舟子失去了部分话语权之后更变得明显,方舟子无论推断出任何结果,无论过程显得如何客观理性,只要把其推断过程放到一个利益相反的事件上,其结果也一样成立,其实这就是方舟子在马列哲学对于社会人文上的滥用,导致这种结果,他缺少人文哲学背景,马列主义是种“革命”的哲学,本质上是取得话语权之后,可以自己颠覆自己的推断,所以对错与否,完全只取决于谁的话语权更大,毛左们在文革中将马列哲学放大到极致,方舟子也只不过文革小将的思维而以。 小天天的法学背景,让他很好的避开了推断中的自我矛盾的一面,小天天在法学上的推断,注重证据,证据本身,就是客观变量,少受主观推导人影响的一个因子,客观证据越多,推导人主观影响 越小,最后逻辑推断的成立与否,只取决于结果是否符合法律的定义,小天天这种方式,避开了方舟子式的打脸,具有形而上的法律逻辑,具有程序公正的特点,因此小天天的舆论引导显得更客观一些,但是,这也引发了一个问题,就是法律的立法问题,只要法律在立法上稍作手脚,不公平的审判就会出现,哪怕程序是公正的。因为法律本身的设定就是不公正的。 小天天相对方舟子来说,是个进步,有点象从文革结束后,进入到法律初步阶段,虽然法律还是偏向权贵,但至少可以有形而上的泛公平性,而不是两套标准,虽然这种形而上的泛公平,因为缺少民众的立法参与,而在源头上不公平,但多多少少是个进步。 小天天取代的将是方舟子,方舟子深深感觉到这种危机,小天天的背后势力不比方舟子的弱多少,更何况,老人已经百年,时年不多,方舟子将如何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