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的澳华导报有篇文章叫"早起的鸟儿得到的多".关于super制度改革.里面有这么一段:"在旧的制度里,可扣除供款(deductible contributions)--比如说工资牺牲(salary sacrifice)--的额度是有年龄限制的.35岁以下,每人每年可扣除供款的限制为$15,620,50岁以上该限制为$105,113. 这个制度造成的后果之一就是,很多人都集中在他们事业生涯的早期将抵押贷款偿清,然后在还没有到退休的年龄时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领养老金退休了.但是6月1日起,无论年龄,可扣除供款的额度都限制为每年$50,000." 这段没看太懂.salary sacrifice和没到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养老金有什么关系?请高人给解释一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