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分同志刚到MELBOURNE时,同时在两家公司做PART TIME工作。现在换到一家公司做,新公司要求提供SUPER帐户,回头同以前公司要,才发现有些SUPER问题不是太明白。请教一下。 其中一家,做了约五周,发了五次薪水,细节如下: 日期 类别 税后金额 11月29日 收入 272.00 12月8日 收入 366.00 12月17日 收入 362.00 12月21日 收入 452.00 1月5日 收入 148.00 税后总收入 1,600.00 总共缴税 281.00 税前总收入 1,881.00 按理,SUPER=税前收入*9%=169 这次催问时,才发现这家公司一直没有交SUPER,他们寄了一张支票来,金额只有AUD88.31,让分分自己到银行去存一下. 分分同志打电话问那家公司,为什么SUPER金额对不上, 那家公司的答复是: 因为SUPER是需要月工资到达一定标准才用缴的.而其中分分同志有几次的月工资标准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所以没有缴. 请教坛子里高手: 1,这个答复合理吗? 2,每月月收入的最低标准是多少才需要缴SUPER?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