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08年到MEL短登生孩子,生完孩子后就回国了,当时FTB和BABY BOUNS申请都很容易,回国一年后所以的钱都停掉了,今天3月份我们一家三口回到MEL,之前朋友帮忙在这买了地盖了房,回来后重新申请FTB,老公3月中旬又回国上周刚回来,收入填写的时候就写了老公有4400的海外收入(这个数字是我老公在国内报税收入换算过来的),我现在自己付费在AMES读语言,儿子在CHILDCARE,现在CENTRELINK说是我不能提供准备在这里长期居住的证明,不能给我FTB,我就打电话问了,他们让提供孩子学校的证明,我学校的证明,房子是我自己的证明,今天我带着我学校和孩子学校的证明以及当时盖房子时的合同、房子的保险、市政费用的信去了,麻烦来了。他们不停的追问我收入问题,问我没有收入如何在这里生活,我说父母提供。又问房子当时怎么能贷款的,我回答当时我们在中国有生意,来澳洲前把生意卖了,又问我怎么还贷款,我说父母帮还,现在让我提供卖生意的合同,父母给钱的帐单之类的麻烦东西,感觉就好像是设了个套让我一步步往里套,就是不愿意给我批,我不想提供,怎么办?我可不可以重新做个申请,改下收入?如果重新申请收入填多少比较好批也不影响我的FTB的额度? 今天被CENTRELINK这么一搞心情非常糟糕,不知道对我申请CCR有没有影响,请大家帮帮忙出出注意,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很急,谢谢大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