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去年7月拿到PR的,之前两年基本都待在澳洲,所以是待满两年了,我和女儿(20个月)今年2月拿到PR的,我们准备6月份过去团聚。 现在情况是我老公之前为了帮我申请PR一直做得是labor工,现在他不做了,为了攒经验找了份没钱实习的工作,平时就打打cash工。 1.我6月份过去后准备申请一些福利,像我们两个都无业,存款很少,FTB应该都有的,还想申请parenting payment。 很多人说parenting payment是要PR满2年才行,但是我看我的下签信上写着some allowances do not have a newly arrived resident's waiting period, but have qualifying resdience requirements. 第一条就写parenting payment have qualifying residence requirements of 104 weeks. 那这样说的话我老公为主申请人的话应该符合这个要求,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呢? 2.另外我准备过去读510小时,在读书的时候小孩可以上免费得child care,那会不会又和parenting payment冲突呢?我们也不指望一直领着这个福利,只是在一开始艰难的时候多点保障,如果有冲突我就等到老公工作稳定以后再去读书也可以,不过如果不冲突的话,我也想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去学英语。 [ 本帖最后由 yoyola2009 于 2012-2-28 07:4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