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偶尔看了两集北京台的《幸福秀》,因为都是说到两代人之间的问题,所以特别关注了一下。 故事一:一名70多岁中风瘫坐轮椅的老太太在大冬天被二女婿推到老太的大女儿所在的小区楼下,结果老太太无人理睬被冻了一小时。 - 我猜,如果这个帖子发到新足迹,那老太的子女肯定被拍死在乱砖之下。但如果大家能继续听下去,或许会改变一点看法:这名老太太的二女儿一直负责赡养老太太十几年了,因为老太的三位女儿里,二女儿经济条件比较好。后来二女儿得了癌症,一系列的后续治疗等着要做,家里实在没有精力和财力赡养瘫痪的老太太,于是想把责任转给大姐。在沟通失败后,二女婿便选择了上面这个做法(当然,这做法肯定欠妥)。而大姐为什么狠心到让老母亲在大冬天里坐在户外一小时?原来大姐的腰有病,打了钢钉维持着,当时根本无力抱母亲上楼,所以出去喊人帮忙了。这个故事里,还有一些经济纠纷我省略不说了。最后,经过节目组的调节,故事以大团圆结尾。 我的点评:在这个故事里,老太太可怜,子女也可怜,虽然节目组调解后暂时解决了问题,但我还是不看好长远的结局。而我们在听到一个“子女不孝”的故事时,也先别忙下结论。也许子女“不孝”确实有原因,举个例子,可能子女毕业后入错行,长期失业或工资不高所以经济上还要啃老;也可能子女本身或者配偶身体不好需要短期长期照顾;也有可能父母当初就没尽到抚养义务(比如“儿孙自有儿孙福”里的和尚);也有可能父母对祖父母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做了坏榜样。 故事二: 一对老夫妇,和二女儿闹得天翻地覆,因为当年二女儿借了他们的钱买了房,现在又不肯把房产权转给父母。 - 如果单听这一句,肯定觉得女儿“不是人”吧。但请再继续听下去:十多年前,二女儿单位有分房的福利,二女儿当时没钱,借了父亲4万,买下房子。当然,产权是女儿的,因为是女儿单位分的房。但这房子一直是给父母住的,女儿女婿另住。后来房屋拆迁,补到了拆迁款,女儿用拆迁款另买了房并用这款装修了新房子,仍然给父母住,当然,自始至终没问父母要过房租。现在父母想不通了,要把产权拿回来,理由是当初房款是父母给的,女儿也没还(曾经让女儿还10万,女儿拿不出),所以,这房子应该是父母的。另,女儿当时已经患了乳腺癌。后来,经过节目组的调解,事情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我的点评:在这个故事里,也许有人要批评老爸老妈,为啥把事情做得这么绝。其实,老爸老妈心里有强烈的不安全感。房产不在自己名下,如果女儿过世,女婿是不是会逼走老人。就是因为这种不安全感,老人在过去的几年经常大哭大闹,甚至当日在演播室还对女儿跳着脚地吼。最后,女婿表态,这房子会无条件地给老两口住的。就这一句话,解开了所有的心结。 当然,电视节目总是有一定水分,我们也不可全信。我想说的是:人生有百态,在我们面对两代人矛盾的时候,先不急着指责对方。如果是旁人来劝架的,我们也要听清故事全部再发表意见。 那谁说过,任何事都有三个面,你的一面,我的一面,事实真相的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