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ATO的网站,如果年收入低于$6000是不用交税的。 但如果做的是一份临工,年收入不超过6000,但雇主好像还是从工资中扣了一部分税,这是为什么? 是不是说,这部分税先扣着,等到年底的时候再还给你? 另外,在工作前填“Tax file number declaration NAT 3092-7.2003”表时,有问,“Do you wish to claim the tax-free threshold from this payer?”,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就是说,如果你觉得你的年收入少于$6000,就可以告诉雇主,雇主就可以不扣你的税的意思? [ Last edited by horseanddragon on 2006-3-24 at 08:53 P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