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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下大家的实际经验。 我在墨尔本拿到一家IT咨询公司的 offer: Fixed term 6个月 全程只服务一个客户项目(不是长期顾问、不是bench模式) 无试用期 合同写 双方notice 2周 有客户相关的 restraint 条款(另一个问题) 因为这是短期、项目绑定的工作,我在考虑要不要在签约前和HR谈,把 notice 改成 1周。 我理解的利弊: 改成1周的好处: 如果中途有更好的机会,自己更灵活 和“短期项目工”的性质更匹配 坏处: 如果客户或公司提前结束项目,我的缓冲工资从2周变1周 抗突然失业的安全垫变小 但现实是:这种外派+单项目模式下,如果项目没了,公司大概率也不会长期养着我。 想问: 1. 在澳洲这种 fixed-term + 外派客户的咨询岗位,2周 notice 算常规吗? 2. 这种情况下,多1周 notice 在现实中保护意义大吗? 3. 签约前提出改成1周,必要吗, 会被HR当成风险信号吗? 感谢做过咨询/外派模式的朋友分享经验。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