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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名男子在塔州的Bowen Bridge 造成多车相撞,害死两人,免于坐牢。 Antonios Van Eldik 承认了2项疏忽驾驶致人死亡罪名,被判决五个月有期徒刑,缓期12个月执行。 他还被责令完成10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车祸发生时Van Eldik 体内有处方药,因为这一条,法官Catherine Geason 判决Van Eldik 四个月居家监禁。 2024年9月份,Van Eldik 驾驶公司所属的重型车辆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害死了Max 和 Jan Tonks 夫妻。 这对80多岁的夫妻当时由女儿Cindy Tonks 驾车回家。 Van Eldik 在驾车时点燃一支烟,烟掉了,他附身去捡,没有在桥上停车,撞上了Tonks一家人所在的霍顿Barina尾部。 车祸发生时,Van Eldik 体内有甲基苯丙胺。 法庭被告知,他是在车祸前两天庆祝自己生日而服用那种毒品。 这是Van Eldik 的第六次违反《道路安全(酒精和毒品)条例》。 法官Geason 考虑到Van Eldik 及早认罪和真诚悔意,还提到他在车祸后两次被抓到违规:驾驶时使用手机,没系安全带。 他的驾照被吊销总计两年半。 (法官) https://www.abc.net.au/news/2025 ... -sentence/106143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