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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女儿们拿到同样多的遗产?

2025-12-9 07:29| 发布者: dootbear | 查看: 1385| 原文链接

澳洲金融时报:如何让女儿们拿到同样多的遗产?

当孩子收入不同、人生阶段不一样时,很多父母都会在“公平”这件事上纠结不已。

Paul提出问题:我们想从家族信托里拿出每人15万澳元,资助两个女儿买房。我知道这笔钱会按她们各自的边际税率纳税。大女儿收入比妹妹低,税率也更低。

她们税后拿到的钱不一样,这样算不算不公平?

回答: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很正常,斯坦福布朗(Stanford Brown)私人财富顾问瓦莱隆加(Anita Vallelonga)说,因为很多父母都会为此苦恼:

当孩子收入不一样、处在人生不同阶段时,什么才叫公平?

她说:“税法会让一件本来很慷慨的事变得复杂,所以你担心其中一个女儿税后拿得更少,很正常”。

“在澳洲,当成年人从全权家族信托拿到分配收入时,这笔钱会按他们个人的边际税率来征税。因为我们是累进税制,收入越高的人,对自己最高一截收入要缴的税率就越高,而收入较低的人缴的就少一些。”

瓦莱隆加说,关键问题是:你们一家人心目中的“公平”,到底长什么样。

她说:“对有些父母来说,‘公平’就是每个孩子拿到相同的税前金额,税后差多少,就让各自的情况自然反映出来”。

“对另一些父母来说,‘公平’就是尽量让两个女儿税后留在手里的钱接近,尤其在她们收入差距很大时。”

“当家庭财富是放在信托里的时候,最大的问题仍然是,等父母去世后,这个架构会怎样?”

如果你很在意税后结果接近,瓦莱隆加说:

其中一个做法,是请会计师帮忙估算姐妹俩各自税后大概能拿多少,然后适当调整分配金额。

另外一个选择,是先从信托里给每个女儿同样数额的分配,然后再用父母个人名义,额外送一笔不需要纳税的现金礼物给收入较高的女儿,把差额补平。

“有些家庭还会选择慢慢去‘补齐’,比如通过以后陆续送礼,或者在遗产规划里做调整,追求的是长期的整体公平,而不是只盯住某一次给钱的时点。”

HLB Mann Judd的税务合伙人本布里克(Peter Bembrick)说,现在越来越多父母,选择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就把资产转给孩子。

但如果家庭财富是装在一个信托里,最大的问题仍然是:父母去世之后,这个架构大概率会发生什么变化?

本布里克说:“跟直接用个人名义持有资产,或放在公司里不同,家族信托一般不在个人遗嘱的范围之内”。

家族信托里的权益本身,不算是下一代可以继承的‘资产’。

不过,信托本身会有一个期限,这要看设立所在的州。比如,新州是80年,维州是125年,南澳则是无限期。

本布里克说,通常的做法,是通过任命新的受托人,或者把孩子们任命为现有受托公司董事,把信托的控制权传给下一代。

但如果父母的打算是:自己去世后,这个家族信托最好就结束掉,那确实有道理提前一点、按步骤把资产慢慢从信托里移出去,他说。

那回到Paul最关心的问题:这次给钱,税后数额不一样要怎么办?

“如果看父母自己的收入情况以及计划在多长时间内把这笔钱给出去,最‘干净利落’的办法,可能是先把信托收入分配给父母,由他们按自己的边际税率缴税,再把同样的税后金额送给两个女儿。”。

“这样可以确保两个女儿完全公平。但如果父母现在仍处在较高税率级别,这种做法很可能会增加整个家庭的总纳税额。”

本布里克说,如果现在这个方法不现实,他们可以考虑未来有机会再用。

“在某一年,如果父母没有其它应税收入,比如他们已经完全退休,只是从养老金账户里领免税退休金,那么,他们每个人在触及最高47%边际税率(含医保征费)之前,最多可以领到19万澳元的应税信托收入,平均税率不到30%。”

他也说,像这样提前规划,不但能让女儿们在父母去世前就先用上一部分钱,还可能让全家承担的总体税负,比等到父母去世后再一次性清盘信托要低。





来源:

https://www.afr.com/wealth/perso ... ces-20251202-p5nkbr

Debra ClevelandContributor
Dec 8, 2025 – 11.2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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