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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律师使用人工智能准备法庭文件,其中包含“错误引用”。他们的违规行为将被移交给澳大利亚法律监管机构。 上周,澳大利亚联邦巡回和家庭法院在悉尼作出判决,认定一名南澳律师和两名维州大律师(其中一人是御用大律师)提交了一份包含源于人工智能信息的文件。 判决书称,这份上诉文件似乎“是在人工智能的帮助下起草的”,并且包含“对案例法的不准确和误导性引用”,称一些引用是人工智能的“幻觉”。 判决书中没有提及律师的姓名,但说已经联系到这些律师,后者“确认在准备(文件)的过程中使用了人工智能”。 判决书写道:“他们的陈述详细解释了情况,承担了责任,向法庭道歉,并保证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报道称,那位南澳大利亚律师“否认她自己使用人工智能,说是她的助理使用了人工智能”。 律师写道:“尽管我本人不使用人工智能,但我对我的助理使用人工智能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她表示已采取措施确保此类错误不再发生,其中包括‘终止了[她的]助理的服务’。” 判决书指出,一份修改后的文件之后被递交给法庭,“其中从引用清单的脚注中删除了一些机构名称”。 “很明显,这些修改是为了纠正原文中包含的不存在的、不准确的和误导性的权威信息,”。 对“司法公正”构成风险 判决指出,在文件起草中使用人工智能可能会导致侵犯隐私。 报告指出:“在准备法庭文件时使用人工智能还会给司法公正带来其他方面的风险。” 判决书命令那位南澳大利亚律师支付对方费用,此外还需支付超过 35,000 澳元的诉讼费。 判决书写道,“经双方同意,法院还下令这位南澳大利亚律师向被其客户支付10000澳元,作为纠正人工智能产生的错误而浪费的费用”。 这三名律师将分别接受各自所在州的法律监管机构的质询。 https://www.abc.net.au/news/2025 ... -document/106086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