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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人报:把房产赠与子女前 你必须知道的事项 1. 我拥有一套没贷款的市区房子,我的成年女儿免费住在里面。 按照我现在的遗嘱,她会在我去世后继承这套房。 但我现在考虑把房产在生前赠与她。这会有什么影响? ——Karen,珀斯 在去世前就把房产赠与女儿,需要非常谨慎,因为这可能带来重大财务与法律后果,包括Centrelink的pension、资本利得税(CGT)和印花税等。 如果你目前领取养老金,赠与房产可能显著影响资格。Centrelink设有赠与上限: 每财年最多1万澳元,五年内累计不超过3万澳元。 超过部分会被视为“剥夺性资产(a deprived asset)”,在接下来的五年内继续计入资产测试,可能减少甚至取消你的养老金。即便没有金钱交易,Centrelink也会按房产市值计算。 五年后,这类赠与资产不再计入Centrelink资产测试。这意味着,尽管短期养老金资格会受影响,但若在67岁前适时赠与,既可让女儿提前拥有住房,你也可能因资产减少而获得更多养老金。 澳洲目前没有专门的赠与税,但房产赠与仍算作资本利得事件。ATO会按市值替代规则计算,就算没有收到款项,你也被视为以市值处置该房产。 若这不是你的主要居所,你可能因此收到意料之外的巨额税单。 另外,你的女儿作为“买方”通常还需支付印花税,基于房产市值计算,而不是实际支付金额(此处为零)。虽然配偶之间转让有豁免,但父母对子女赠与通常不享受此优惠。 即便这些问题都不是障碍,你也必须确保自己在财务上足够稳健再做决定。 至少要有充足的备用资金,并保持独立的经济安全。 最好你自己的住房已还清贷款,退休资金也已完全准备好。 许多退休者因好意帮助子女,却无意间损害了自己的财务安全。 一定要避免重蹈覆辙。 2. 如果我把养老金留给妻子,税怎么收? 我65岁,在super中有超百万澳元。如果我去世把这笔钱留给妻子,是否会按17%征税?如果她已在领取养老金,超过200万的部分是否必须转回累积账户(accumulation account)?她能否提取一笔钱,以免我的原始资金(original funds)在她去世后被征税?还是说这些资金会和她的养老金分开计算,最终传给成年子女时才被征收17%? ——Michael,布里斯班 首先,不要等去世才考虑。65岁时,无论是否工作,都可以把养老金作为免税收入流动使用,并且可在75岁前继续做免税(非优惠)缴纳。 这为运用提取-再缴纳策略提供了空间,可以减少养老金的应税部分,改善传给非受抚养人的效果。 65岁就开启退休阶段养老金,即便你暂时不需要这笔收入,也非常有利。退休阶段账户收益免税,而累积阶段要缴15%。 这样不仅能提升税后回报,还能增强遗产规划的灵活性。你可以从基金提取,再作为免税缴纳放回养老金账户(a tax-free contribution,有上限),把应税部分转化为免税部分,传给非受抚养人时不再被征税。 你的妻子若年满60岁并退休,也可以考虑这样做。 你去世后,养老金可免税支付给受抚养人(如妻子),方式包括一次性、年金或两者结合。如果妻子领取的是可继承养老金(reversionary pension),会自动延续,但需计入她的转移余额上限(transfer balance cap,TBC),2025年7月1日起为200万。如果她已有养老金,超出上限部分必须以一次性取出,不能转回累积阶段。 若你把养老金留给妻子,存续期间不会产生税务。但在她去世后,如果再传给非受抚养人(如成年子女),应税部分将被征收15%加医保税,总计17%。 因此,利用75岁前的免税缴纳空间,通过长期的提取-再缴纳策略,可大幅减少甚至消除你们双双去世后子女需要承担的税负。 ![]() ![]() ![]() 来源: https://www.theaustralian.com.au ... 3b3d2f344568e78?amp Jason Featherby 4 min read September 25, 2025 - 5:00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