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夫妻。夫十年前疯狂看上一个房子(此人脑子有些问题)妻子不同意买除非某价格 夫私下找中介和业主说,提前支付现金20万澳元给卖家,然后中介告诉妻子offer被接受 房子首付、贷款、月供、每年的税费一直都是妻子承担。(夫在澳洲没有工作,没有收入) 10年过去,二人已离婚,财产也分割完毕。妻子才得知十年前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偷走20万澳元,就这样随随便便给了卖家 请问,妻子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是不要再想(夫现在也没有任何偿还能力) 房产中介(本地人)如此操作,是否可以起诉中介获得赔偿? 丈夫属于脑子不清不楚的那种,这么多年直接、间接一直坑女方所以离婚,真的不能以常人思维去衡量此人 买房先给卖家打20万澳元这种天大的笑话确实发生了,而且是在中介的协调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