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之前在澳洲境内,通过中介递交了签证A,目前处于等待期中。 现在我想考虑给他在不取消签证A申请的前提下,换个签证B。由于比较简单就想自己操作,也就是我自己作为excempt person来代理他的签证B事项。 只是不知道为了自己能代理,是否一定要取消之前签证A的代理委托? 我自己查看了表格Form 956和Form 956A,都没有发现有条款要求同一申请人名下的两个不同申请,只能由一个代理人代为办理。 签证A的中介还算负责,而且我们不准备撤销签证A申请。因此我希望还是两个签证都能并行不悖。 还望各位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