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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州男子服用配偶的安乐死药物自杀,死因裁判官批评安乐死法不严谨

2024-9-11 22:53| 发布者: astina | 查看: 706| 原文链接

昆州一名老年男子用他妻子的安乐死药物自杀后,一名死因裁判官批评昆州的安乐死法。

男子的伴侣患有绝症,去年三月被判定有资格获得安乐死药物。

一个月后自我服用的安乐死药物寄到了他们在昆州的家。

法庭文件中称为ABC的男子是此药物的“联系人”。

在药物抵达的当天,妻子因为感染Covid-19住院,在医院里决定使用静脉注射安乐死药物。

于是妻子在2023年5月8日死在了医院里。

男子被告知在妻子死后的两天内归还寄到家的安乐死药物。

他没有这么做,并且于5月16日用这个药物自杀了。

死因裁判官David O'Connell 说安乐死法没有在病人的自主权和毒药安全性方面达到平衡。

调查听闻该男子之前被诊断患有抑郁症并接受相关药物。

O'Connell说调查发现成为安乐死药物联系人的身份检查还不如进入一家布里斯班夜总会所需的检查多。

他说:“安乐死法在批准他成为联系人的时候没有考虑甚至询问该男子被诊断患有抑郁症并且服药一事。实际上就根本没有检查或询问联系人的适当性。”

O'Connell说相关人员没有违反规程或立法程序,但表示这“并不是一条经过深思熟虑的法律”。

https://www.abc.net.au/news/2024-09-11/coroner-questions-lack-of-voluntarily-assisted-dying-medication/10433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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