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前妻的孩子现在15岁,孩子提出想来澳洲读书,恢复PR或重新申请PR需要怎么做? 1. 孩子和前妻11年前拿到的PR,当时只是登录了一次,之后因为家庭原因就没来过,现在PR已经是过期状态 2. 离婚时孩子判给前妻,抚养权在前妻这里,是否需要转换抚养权 (前妻已同意更改抚养权) 3. 孩子如果恢复PR(RRV)或重新申请,我作为他的担保人/监护人(guardian) 是不是要在他16岁之前,还是18岁? 4. 这个年龄(15岁),今年国内高一(国内读体制内的),到澳洲申请学校10年级,是不是容易衔接上?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