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大家请教个问题,关于建新房交税的问题, 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夫妻两个人买了个小地破房,有自住房,所以这是投资房,但是没有出租过, 小地破房买的时候200万,想建个新房,建筑成本差不多100万,贷款一共 240万,每个月贷款利息14000, 如果2年以后能卖400万,需要交什么税,会计说要交GST,那么这个GST是不是应该是 (售价400万-200万旧房价-100万建筑成本)*10%=100*10%=10万? 另外如果CGT上税的部分是不是 ( 售价400万-200万旧房价-100万建筑成本-33.6万利息-5万卖方费用)*50%= 33.2万,如果分到两夫妻一人一半,每人16.6万加到当年的个人所得税里。 所以说最后这个新房如果直接卖了的话,那么就是10万的GST +CGT 33.2 万平均到2夫妻的个人所得税?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