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当时想进入左转道,然后对车不够熟悉不小心撞到了前车左屁股,我当时就停下了但是我看这个车要开走我就也往前,但因为我已经进了左转道了所以我当时觉得我必须左转。然后我看着被我撞的车右转停到了旁边一个停车场的入口,我只能左转进旁边的小路,我进了小路立刻掉头要去被我撞的车所在的地方找他,但是我过去的时候他已经走了。从我撞到我左转完掉头去找他不超过十分钟,然后我在停车场也转了一圈没有找到这个车,我就立刻报警了。警察让我在原地等着,我等了三个半小时实在太晚了得回去了,我又打了911说明我得回去了这个事情,接电话的人说没问题可以帮我取消这个report,我问如果取消了会算我hit and run吗,然后接电话的人听我说了整个过程后表示因为他们已经记录了我这个报警,即使我取消了他们也是可以联系上我的,我想的话也可以等有空的时候再到事故的地点report一下,我觉得这个意思应该就是不会算我逃逸? 我现在就是稍微有点担心,如果我不去再主动report这个事,被我撞的人报警的话警察有可能会认为我还是算逃逸吗?我看到被我撞的车好像被撞的也不是很严重,就是凹进去了大概手掌(只有手掌不是整只手)那么大的一块。 请问一下各位了解这方面的朋友了!我感觉我当时能做的都做了,就是确实有点不想再跑去那边苦等几个小时了...所以想问一下我到底还有没有必要去主动再report一次呢。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