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正在采取措施保护新州的标志性鱼类Blue Groper,宣布了禁止以任何方式捕捞Blue Groper的新规定。 虽然Blue Groper自 1969 年起就禁止鱼叉捕捞,自 1980 年起禁止商业捕捞,这些新规定将使其免于其他形式的捕捞,包括使用鱼线捕捞。 这些改变将最初实施为期 12 个月的试行期,在此期间,DPI 将与利益相关者和更广泛的社区就蓝石斑鱼捕捞规则的长期变化进行磋商。 根据新规定,任何人违反禁令并在新南威尔士州以任何方式捕捞Blue Groper,可能会面临最高 500 澳元的罚款和/或最高 22,000 澳元的法院罚款或 6 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这适用于初犯。 对于重复犯罪,肇事者可能会被处以最高 44,000 澳元的罚款或 12 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