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购买一家鱼薯店,用工肯定在15人以下,属于“小生意”的定义范畴了。有几个问题想教大神: 1. Fulltime周六工作是不是要付1.5倍工资, 周日是不是要付2倍工资?我目前了解的一家非常规范的白人鱼薯店,周六、周日都是正常工资,没有计加班的,只有法定假日者是double pay. 这样是不是违法了? 2. fulltime是不是每周工作要38小时,不能低于38小时,超过38小时以后,都要计算加班? 3.Fulltime是不是必须要签订用工合同,这个合同澳洲政府提供范本吗?还是需要找律师来拟订? 4. 15人以下的小生意,一年内解除fulltime是不是不需要理由,需要多久的notice? 关于上述信息,我也在维州的小生意网站上https://www.vsbc.vic.gov.au/languages/simplified-chinese/查找过,没有发现相关内容。 感谢大家回复!如果能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或者网站链接,感谢不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