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和我太太都是PR,之前疫情的时候我们一直都在国内,然后二娃是在国内出生的。现在我和大娃在澳洲(未满2年),我太太和二娃在国内,其中我太太的PR已经超过五年过期了还没续RRV。 因为现在二娃还小,我太太和二娃打算今年年底的时候再来澳洲,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二娃的PR是现在就在国内申请101好?还是等到时候要来的时候申请600旅游签来澳洲,再在澳洲境内申请PR比较好? 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我学习了论坛里面的帖子,好像现在也就这两种方法,但是不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哪种比较好点。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