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初来乍到,想麻烦问一个问题。 我在悉尼。我以我个人的名义租了个2居室,我也跟中介说了,我家人现在不在这,过2个月会过来住一段时间可以不。他也不在乎,说没事。 但是给我的合同上有个细节: Maximum number of occupants No more than (1) persons may ordinarily live in the premises at any one time. 常驻人数 写了1. 我肯定是要拿这个租房合同去入学的。不知道这个合同细节会不会影响入学呢? 还麻烦过来人给给意见哈! 合同还没签,有点着急,多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