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里很多了解我的人,知道我是做招聘和HR的,来澳洲9年,一共工作过四家公司,除了第一份是华人公司,其他都是本地大中型企业。平时自己也比较关注一些劳动法方面的信息,也看到最近不少公司因为少付员工工资或者违法劳动法律而被FWC处罚。加入新足迹有快十个年头了,我会陆续在这里开几个贴,普及一下基本的劳动法律,希望华人老板都能在澳洲合法合规地做大做强。 今天先来聊一下关于临时工职场权利的一些普遍理解误区吧: 临时工没有大多数的带薪休假(如年假,病假,公众假期等),可以不需要解雇通知,但是他们有权拥有健康安全的工作,不受歧视和霸凌以及一些无薪水假期。 临时工一般可以享有更高的小时工资(至少25%的casual loading),符合条件可以享有长期服务假期long service leave,转成正式员工以及不被非法解雇的权利。 几个常见的关于临时工的误区: X 临时工可以招之即来? 根据Award不同,临时工每天的最少工时一般为3-4小时(个别Award比如Childcare可以是2个小时),也就是说,如果你让张三来上班,来了之后又发现今天生意不忙要他回去,那么你至少要付他3-4小时的工资 X 临时工挥之即去? 这可能是关于临时工最大的误解,尤其是那些有固定的和系统性班次的只是贴了一个临时工标签的所谓临时工。 如果员工在你公司工作了超过半年(小生意是一年),并且有稳定和系统的shift,有合理理由认为你们的雇佣关系是可持续的情况下,在不被无理解雇方面,他/她拥有和正式员工几乎相同的权利。是的,你没听错,也就是说雇主需要合理的理由,合法的程序来解雇这位临时工。 X 临时工没有任何带薪假期 在一定情况下,临时工可以享有带薪长期服务假(long service leave) X 临时工没有加班费 有雇主认为,临时工做一小时算一小时,如果一周工作50小时,也按正常工资X 50 就可以。 错了,临时工和正式员工一样享有加班费和Penalty Rate。 但是注意的一点,加班费不需要付25%的Casual Loading,我也见过不少因为误解而多发的。实际上大多数Award下Casual员工周六的收入没有1.5倍,周日也没有2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