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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想要有机会在交往多年的男友死后生下他的孩子,已经获得法庭的批准取精。 这名女子的名字不能披露。 交往八年的男友因为脑动脉瘤而被住进ICU之后,她向西澳最高法院提出了紧急申请。 本月法庭审理的时候,36岁男子在Sir Charles Gairdner 医院,用着生命维持机。 ”西澳生殖专家“(Fertility Specialists of WA)已经同意在获得法庭批准后进行取精。他的父母也同意了。 法官Jenni Hill 做了判定,男子的精子和相关组织在死后可以取出保存。 不过,法官说,女子以后在使用这些精子之前必须再向法庭提出申请。 2018年,有一名西澳女子获准带着从去世男友取出的精子去首都领地受孕。 西澳在2013年也有一个类似的案例。 https://www.perthnow.com.au/news ... r-he-dies-c-5796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