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狗血情节,纯技术咨询。 父母(>70岁)在国内, 要换个房, 打算把我们夫妻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 这房子我们也出钱支持了的. 我们是澳洲PR. 开始觉得我是独子, 没必要加名字, 以后反正是会传给我的. 如果加上名字, 以后卖这房的话, 还得回国处理或者出委托书. 以前搞过这种委托书, 麻烦得很. 不过又研究了一下, 似乎虽然中国没有继承遗产税, 但是父母把房子传给孩子, 有继承,赠予和买卖三种办法, 都会有费用. (https://zhuanlan.zhihu.com/p/71117183) 我就想问问, 有没有类似经验的朋友, 给些建议, 谢谢了! 然后这三种情况, 在以后卖房子或者我父母去世后继承房子会有任何不同吗? 假设我跟我媳妇没有离婚这些情节... 1. 只加我的名字, 2. 只加我媳妇的名字 (反正婚后财产在澳洲是共同的), 3. 加我和我媳妇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