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三十而已,看到王曼妮,又想起来好朋友的往事。 就是现在是四十而已了,三十的时候至少是任性的做了一把自己。 江疏影演的时候带了自己的气场, 要找结婚对象,不要太容易啊。 就是要轴一点,任性一点。 如果换一个演员估计又是另外的感觉。 好朋友当年最突出的事迹是在电车站头和她的犹太男友吵相骂。 好像我对吵相骂这种情绪上的事情还是印象很深的。 另外一个印象深刻的是看到女儿幼儿园小盆友的父母在路边吵架。 照着江疏影讲讲小王当年执着的事迹。 那个犹太男友,根本是个富二代,家里父母在中东有机场的生意。 到上海来淘金,买的洋房,开的画廊。找的小王就是感觉,1,她不贪,数字帐记得清清楚楚 2,她好看。3,她是本地人能在生意上助力。 作为旁观者我说这么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