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连标题都带着点挑战性的小文。 前年婆婆去世,我这个儿媳妇儿之一,第三次去了老公的家。结婚至今早过了痒痒期,但是去公婆家要克服各种困难:交通、时间、工作、距离,回去一次都感觉很累,结果就是很少回去。 很不一样,真的很不一样,不一样到:这样的葬礼,搁我家那,就是对逝者不敬。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儿媳妇儿不许参加葬礼。然后我跟嫂子在半路上被亲戚们告知,别往前走了,回家去。因为按习俗儿媳妇儿要回去做饭。 可是,他们其实有专门的厨师负责做饭,这种事在农村地区是头等大事,沾亲带故的都要过来的,至少百十来口人要吃饭吧。做饭的那口锅之大,大到差不多能炖鲲。我公婆一共没生几个儿子,就算儿媳妇儿孩子都回去了也玩不转啊。我个人的观点是:虽然从小不觉得嫁出去的闺女就是泼出去的水,但是嫁过来的儿媳妇好像怎么说也不该缺席这种场合。总之,最后我跟嫂子就溜溜达达地着回家等着吃饭了。 然后是烧七。这也是生者寄托哀思,舒缓悲伤的一个过程。我家乡那是要每隔七天烧一次,一直烧到七七。老公那边单数的不烧,双数的烧。另外,大儿子不能去头七,二儿子不能去二七,以此类推。这个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关于这种习俗上的不同和冲突,我那次经历了很多,然后就偷偷地跟老公说:不一样,太不一样。这要是下面的人互相见面,估计得吵起来了。 嗯,罪过,罪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