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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会周二(12月31日)经过近5小时的表决,三读通过《反渗透法》,旨在"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干预,确保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维护中华民国主权及自由民主宪政秩序"。 根据三读条文,所谓境外敌对势力,指与台湾交战或武力对峙之国家、政治实体或团体,以及主张采取非和平手段危害台湾主权之国家或团体。至于渗透来源,指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府、政党、组织、机构、团体等,所设立或实质控制的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 根据中央社报道,在民进党团最初提出的草案中,"渗透来源"原本包括受境外敌对势力政府或政党所"监督管理"的各类组织、团体,但因许多在中国的台商被迫成立共产党支部,因此三读通过条文中,删除"监督管理"4字,缩小适用范围。 三读条文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捐赠政治献金或捐赠经费供公民投票相关活动;也不得违法从事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中的各项竞选活动,违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币1000万元以下罚金。 国民党团为表达抗议,在周二上午《反渗透法》二读广泛讨论发言完毕后,由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带领十多位立委坐在发言台前,高举"抗议恶法、选票制裁"的布条,随后逐条讨论时,都不再发言,也不参与表决;三读前则大喊"绿色恐怖、戒严复辟"等口号,随即离开议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