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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亦舒 作者:园心

2005-1-27 11:20| 发布者: sail | 查看: 4412| 原文链接

sail注:园心是俺在一个文学论坛的网友,那个论坛里聚集了一大批喜欢或者曾经喜欢过亦舒的MM,很多很多优秀的网络作者,现在已经不开放注册了。征得园心的同意,将她写的读后感转过来,给鳄鱼MM以及其他感兴趣的朋友们。


坛子里最近更新慢,每天一下子就看了所有的文章,剩下的时间就去老坛子看亦舒,当吸氧。重读亦舒,不免发现一些以前没注意过的线索,得空一一记下:
            
1. 没有月亮的晚上。
            这一篇,我胡猜,是亦舒在某个第一百遍读张爱玲<倾城之恋>后的夜晚突然下笔如有神助完成的故事。是将倾城之恋这一局牌打散了又加些其它的演义。这一次,白流苏没有嫁成范柳园――海湄是“没嫁成”的白流苏;朱二呢,自然是没有被倾了城的战事而逼到婚约里的范公子了,可惜最后也不得善终。
            说范柳园、朱二这样的人没有真心,自然不对。他们是被流苏和海湄吸引的,但这种男人呢,活得似狼,尤其当猎取女人时,更似狼,狼总会在月圆之夜失态――范在月夜给流苏打电话,朱二更与海湄月光下共舞至天明,不一而足。变花样玩花活儿不外是告诉她,他其实爱她,不玩了不玩了,我其实爱你。
            但是不玩,又怎得过了茫茫一世。
            需要提出的是,亦舒这一时期的作品,是最好看禁得琢磨的。关于爱情的心动,不舍,纠缠,想念,仇恨等数十样情绪,她一支笔水里来火里去,总令人动容。而且亦舒以第一人称写的小说又格外精致些,看得人恨不能自己变成女主角。尽管<开到荼蔴>中的王韵娜嘲笑说:“有人以不能享受到如此多姿多彩的感情生活为憾”(大意),但我恐怕亦舒和她的读者都多少盼望自己是女主角,再苦也值了,当遇到朱二或左文思或傅于琛那样的男人,爱一次,被爱一次,被辜负了,再爱一次。。。。
            既然读者和作者都这样地代入了,那么,想离开海湄的朱二,哼哼,逃得了一死么?!不死也要被走火枪打断肠子!哼。亦舒不允许笔下人犯错,谁犯下了,谁要付出代价――女的是永世生活在恶梦中,男的是中刀中枪,留下骇人伤痕或丢了卿卿性命。
            说到枪支弹药,伤人的小刀子,亦舒玩得似那什么全美方钻,什么什么跑车一样熟。我猜她并不见得拥有,但是她很会得玩儿。
            此外<没有月亮的晚上>中那些对小孩子阴毒的“婶母”,生活空虚却没资本放纵恨人有笑人无的阔太太,也是她常用的桥段,她对这些人,也从不放过,常给她们难堪,前者有时甚至招来杀身之祸。

            2.阿修罗
            对亦舒以第三人称写的小说,向有偏见,偏爱作者至此,仍有几篇一直未翻,阿修罗就是其中之一。
            前几天看JM(钱真多?)在某贴后替张柏芝不平,说“张柏芝是阿修罗“。我好奇心大发,于是就去看这篇阿修罗。
            在我脑中,三两岁的吴珉珉就长了张柏芝的脸孔,不过并不骇人,脸比巴掌小点,等她长到十余岁二十岁,就更是张柏芝了,脸跟巴掌一样大即可,难不倒我。
            这篇小说,每一字一句都好,但是通篇看来,前后矛盾处甚多。很明显,亦舒在开篇时,想将吴描写成有特异功能的阿修罗,这孩子邪气得要命,小小年纪致力于揭穿秘密,制造误会,降祸于对她不利的人,很是翻云覆雨,折腾的登徒子和狐狸精们愁云惨雾。
            亦舒甚至安排意长的祖父亲自跟读者解释“阿修罗”这一词的来历,并告诉吴珉珉对他的孙儿:“手下留情“
            但是写到中间,亦舒突然变了主意,将周围视吴珉珉为异类的大人们,全描写为神经病,以吴珉珉的父亲、继母和阿姨为最,似乎连至亲都因偏心而视她为真正的异类。
            但是比如她继母的流产,怎样解释最后让她滑了一跤的那张地毯?女佣说得很清楚,那本来是铺在小姐屋子里的。
            结尾处,吴珉珉“失去法力”,与一直爱慕她的人结婚生子,变成寻常妇人,眼中已失去了精光。作者安排一位少女登门造访,暗指为破坏她家庭的坏分子,然后叹一句:所有少女都是阿修罗,意思是年轻便具有法力。
            我觉得不妥,不太具有说服力。
            不过,忘了这些结构,文字仍是好的,从头至尾,没有一刻令我失望。

            3. 城市故事
            常见有JM讽刺亦舒在小大学读的酒店管理小文凭,但是我却很感谢她的这张小文凭,能让本<城市故事>中的丹薇在“珍珠酒店”承包了西饼店。
            穿姬仙婀皮大衣的女士们会说:“珍珠酒店的甜点真好吃。”我不想做死,饼店要大量生产,我不想大量生产任何东西,我喜欢手工业,每一件产品都有情感。
            有时做好了甜品,我帮别人做“公爵夫人洋芋”。我的手势是多么美妙,我的天才发挥无遗,我很快乐。行内人称我有“艺术家般的手指”。噢,真开心。
            工作代替了爱情,我的生活美满得天衣无缝,男人们持机关枪也闯不迸我的生活,我还是需要他们的,但是他们即使不需要我,我也无所谓。
            亦舒一直在向读者灌输这一理论,但是,不管她真信假信,她的女主角从来不因这一理论幸福。别跟我提<我的前半生中>的子君,她可乐意作一辈子陶器?才不,她得到翟君即刻躲回家。
            城市故事中的丹薇也一样。工作,再有成就也是放屁,亦舒还是要她们恋爱,好好恋爱,倾其所有(不过是青春和美貌,性命和尊严)地恋爱,朝生暮死地恋爱。更何况女主人公叫作丹薇?在亦舒笔下,叫丹薇的女子,是恋爱用的。以此为使命。死不足惜。
            当她写到:
            一日我有一个助手请假,我逼得自己动手洗地板,大家很佩服这一点的,我的洁癖如果不是每日施展,我不会得到满足。
            跪在地上洗得起劲,有人走过来,站在我面前,我看到一双瑞士巴利的皮鞋。我抬起头,我看了他。我发呆。 他说:“好,是仙德瑞拉吗?”
            我心中长啸,试问谁不曾盼望过,那个离开的人,这样回头?你正为什么事忙着,一抬头,看见了他,在说:“好吗?”说是作梦都不信自己有这么好运气――他真的来了?你没有惊喜,只敢拿不着三四的话搪塞,假装已不爱他,甚至已不记得他,但是。
            每次看亦舒走笔若此,我都想扔下一手上的破事,噌噌噌跑到顶楼,振臂高呼:我爱亦舒!我永远爱亦舒!!
            我真的是。

[ Last edited by sail on 2005-1-27 at 12:3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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